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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64条措施”实施细则之二十五:青岛市国资委关于支持台湾民间资本与青岛国有资本共同设立股权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的有关说明

发布时间:2019-08-28 09:21:41

  一、适用范围

  有意与青岛国有资本共同设立股权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的台湾民间资本。

  二、咨询处室

  青岛市国资委市场配置促进和资本运营处

  三、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15号英德隆大厦14楼

  联系电话:0532-83786827

  传 真:0532-83786804

主办单位:山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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