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鼓励台湾地区技术技能专家来青创新创业,符合条件的纳入全市人才引进、奖励、培养的支持范围,给予相应政策支持和待遇。
二、具体政策
对本市单位柔性引进国内外技术技能专家来青创新创业,协议年度薪酬达到30万元以上的,在协议期内每年按照其年度薪酬的20%给予聘任单位薪酬补贴,每人每年最高10万元。
三、办理依据
《青岛市引进和培养高层次技能领军人才奖励实施细则》(青人社规〔2019〕2号)
四、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1号市政府二期1705室
五、申报条件
本市单位通过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聘用合同或合作协议的方式,引进符合条件的高层次技能领军人才,且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内容及本人从事的专业 (岗位)属于技能技术职业范围。
六、申请材料
(一)诚信申报承诺书;
(二)薪酬补贴申请表一式三份;
(三)聘用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国内外技能专家认证或聘任证明;
(四)聘用合同或协议;
(五)薪酬发放的银行凭证或纳税凭证。
七、办事流程
(一)薪酬补贴申请。薪酬补贴由符合条件的单位提出,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
(二)材料审核。奖励 (补贴)申报材料由工作单位、主管单位或所在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初审,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进行审核,并安排2名以上工作人员到人才所在单位进行实地考察核实。对在专家身份确认、材料审核和实地考察中未发现影响奖励 (补贴)实施工作的,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三)社会公示。对符合条件单位和人员申请的奖励 (补贴),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资金拨付。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向市财政局申请资金拨付,市财政局审核通过后按规定予以拨付。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九、办理时限
每年申报一次,按工作计划实施。
十、咨询方式
联系部门: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处
联系电话:0532-85912319。
来源:青岛市台港澳办
主办单位:山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华夏经纬网络信息中心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