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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台50条”惠台措施经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

发布时间:2019-09-10 11:09:26

  9月5日,继市政府第十四届54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我市惠台措施之后,市委十一届第96次常委会(扩大)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促进湛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简称湛台50条)。

  “湛台50条”是依据“国台31条”和“粤台48条”,并结合我市具体实际推出的系列惠台措施。主要目的是为深入贯彻习总书记对台工作的重要思想,秉持“两岸一家亲”的理念,扩大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率先同台湾同胞分享大陆发展的机遇。进一步推进我市招商引资和做好对台工作,借势借力推动湛江振兴发展。主要内容有三个部分:第一部分(1-34条),主要是深化湛台经贸合作,鼓励台资企业来我市投资,为台资企业在我市的经营活动提供与本地企业同等的待遇,为符合有关条件的台资企业提供优惠政策、财政补助、税收减免等内容。第二部分(35-39条),主要是促进湛台两地在科技、文化、教育等方面的交流。第三部分(40-50条),主要内容是为台胞在湛江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提供便利,享受与我市居民同等的待遇。

  市台办主任莫代友同志在会上作了汇报,主要从起草背景、起草过程、主要内容及主要特点作了说明。市委书记郑人豪指出,要紧紧围绕省台办的工作部署和市委的中心任务,加强政策宣传,做好服务,努力营造良好的亲商、安商、稳商的投资环境,进一步做好我市招商引资及对台工作,为我市振兴发展作出贡献。

  (湛江市台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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