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说明
符合《青岛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政府令第193号)和《青岛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青科字〔2014〕15号)规定,在青台资企业按规定可申报青岛市科学技术奖励。
二、申报条件
在青台资企业申报青岛市科学技术奖励须满足以下条件:
1.市自然科学奖项目
所提供代表性论文均应发表在JCR期刊分区3区以上刊物。
2.市技术发明奖项目
项目核心技术发明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提供至少2件下述证明材料(其中包括至少1件授权发明专利):授权发明专利、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青岛市地方标准、新药证书、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动植物新品种权证书等,且原则上近一年(会计年度)取得直接经济效益500万元以上。
3.市科技进步奖技术开发类项目
项目核心技术创新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提供至少1件下述证明材料:授权发明专利、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青岛市地方标准、新药证书、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动植物新品种权证书,且原则上近一年(会计年度)取得直接经济效益500万元以上。
4.市科技进步奖社会公益类项目
项目核心技术创新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提供至少1件下述证明材料:授权发明专利、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青岛市地方标准、新药证书、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动植物新品种权证书、专著,或者提供至少3篇中文核心期刊论文、中华系列(中华医学会主办)核心期刊以上论文,或者1篇论文发表在JCR期刊分区3区以上刊物。
5.市科技进步奖科技创业类项目
科技创业企业在我市注册,依法经营,创办时间为1年以上,5年以内(2014年6月30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注册),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为所在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为第一大股东或最大自然人股东,持股一般不少于30%(包括创业团队)。
项目核心技术创新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至少拥有1项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授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行业标准、青岛市地方标准、新药证书、动植物新品种、医疗器械证书、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
6.市科技进步奖创新团队类项目
创新团队带头人应为业界公认的学术带头人,或担任过本创新团队主要研究领域方面的重大科技项目首席科学家或核心技术负责人。创新团队核心成员不少于5人,总数不超过15人,应在重大科研项目中稳定合作5年以上,具体团队形成时间以团队行成的批准文件或项目立项书、任务下达书、合同签署材料等确定的时间为准。
创新团队已取得系列自主性、原创性研究成果,近5年至少承担过两项或以上的国家级科研项目,且成果的第一完成人必须是团队主要成员。
7.其他条件:
(1)推荐市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交的代表性论文、论著需在2018年6月30日前正式发表。推荐市技术发明奖和市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8年6月30日前在我市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2)列入国家和省部级科技计划(基金、专项)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或结题通过后方可推荐。
(3)2017、2018年度连续两年通过形式审查进入评审程序但未获奖的项目,2019年度不得以相同技术内容再次推荐。
(4)被推荐参评市科学技术奖的完成人同一年度限被推荐1项;获2018年度市科学技术奖的前两位完成人,不能被推荐参评本年度市科学技术奖励。
(5)已提名参评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省科学技术奖励的项目,不得推荐参评本年度市科学技术奖;已经获得国家、省或市科学技术奖励的同一项目或者主要技术相同的,不得推荐参评市科学技术奖。
(6)推荐项目不涉及国防、国家安全且不存在因保密原因不能公开的情况,涉密项目不得作为市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
三、申报材料
1.推荐公函1份,内容包括推荐项目(人选)公示情况及结果、推荐项目(人选)汇总表。
2.纸质推荐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四、办理流程
青岛市科学技术奖励申报程序:
1.查看申报说明。阅读待申报奖励的申报说明。
2.获取推荐码。联系对应的推荐单位,获取推荐码与推荐密码。
3.奖项申报。登录“市科学技术奖励系统”(青岛市科技局网站www.qdstc.qingdao.gov.cn服务大厅“科技奖励系统”板块),按要求填写《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通过网络系统提交至推荐单位,并由推荐单位将签字、盖章完成的正式版推荐书与证明材料提交青岛市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
4.形式审查。奖励办收到推荐单位报送的申报材料后,按照《2019年度青岛市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进行形式审查,形成受理项目(人选)名单。
5.专家评审。奖励办组织专家评审,形成建议授奖项目(人选)名单。
6.公示公告。通过形式审查予以受理、通过专家评审的项目(人选)名单,由青岛市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在“青岛市科学技术局官-通知公告”公示。无异议的,予以评审,并核发证书、奖金。
五、服务窗口和办理时限
服务窗口:青岛市技术市场服务中心(科技成果窗口)
办理时限:参照当年度青岛市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时间安排。
六、咨询服务电话及服务网站
政策咨询:0532-85911893
相关信息查询可访问市科学技术奖励系统(青岛市科技局网站www.qdstc.qingdao.gov.cn服务大厅“科技奖励系统”板块)。
稿件由山东省台办提供
主办单位:山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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