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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64条措施”实施细则之三十九:团市委关于鼓励台湾同胞加入青岛市青年联合会的有关说明

发布时间:2019-09-20 10:58:51
  一、具体政策

  根据有关规定及办法,青联委员人选由市青联秘书处与有关单位协商产生。市青联五年进行一次换届,届中可以增补委员。

  二、申报条件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

  2. 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3. 自愿遵守《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章程》。

  4. 在本领域、本行业中业绩突出,在青年中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影响力。

  5. 热爱青联组织,热心青少年事业,关心支持共青团、青少年工作,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集体荣誉感,具备青联委员履职尽责的素质能力。

  6.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青岛居住,或者长期在青岛工作、生活。

  7. 除席位制委员外,新提名委员年龄小于40周岁;留任委员人选小于45周岁。

  8. 未加入其他市级青联。

  三、责任单位联系电话

  团市委统战部 0532-85911657

稿件由山东省台办提供

主办单位:山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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