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三宝,人参为首,实不为过。这种“人形”的草本植物,至少在六十年代以前,还带着几分神秘色彩。关东老参客们的传奇总能引人遐想,关内民间对其认识甚至涉染迷信,诸如主贵之人方可野外见参;见参之人须大喊“棒槌”,人参才不会“遁形”云云。然而短短几十年功夫,这种尤物便撩起神秘面纱,走进了平民百姓的汤煲里,个中缘由从辽宁新宾的人参采植史中可见一斑。
自沈阳东行一小时,即是中国的“煤都”抚顺市;抚顺又东,一小时车程之后,地势渐高,路两边山岭连绵,油松、落叶松密不透风,车行其间,犹如遨游林海之中。密林的缝隙间,不时闪露出一些草木搭就的棚架,撩开那些遮掩的草帘、地膜,里面长着绿叶的,一行行全是人参。 林海深处即新宾、清源等满族自治县,又东,乃吉林通化县。这里山高林密,气候凉爽,极宜人参生长。据《奉天通志》载,“女真地绕山林,土产人参”,“参以……岗岭所产,称最上品”。所谓岗岭,即今新宾至通化钢山一带。但是,自古以降至建国初,人参下山上市数量极有限。
史载,早在明万历年间,努尔哈赤在新宾建立后金政权之前,女真人即常入深山老林挖参,但其时“限禁甚严,采者例以官参为名”;清代,朝廷恐伤其“龙兴之地,山禁甚严,人参采集数量甚微”。史载,光绪年间,境内每岁出参仅七八公斤;民国及东北沦陷时,因战乱祸患,进山采参者极少;而新中国成立后,由于山林面积逐年减少,“放山”采参者亦寥若晨星。 山参虽绝,然而新中国的成立却使园参得以复兴。先是,道光、咸丰年间,“改征参税”,民间渐有“移山参营”之举,相传新宾夹河北村光绪时即有“棒槌营”之称,而后因战乱频仍,渐趋衰微。新中国成立后,当地政府即下大力气将此园参园艺发扬光大,并在传统的“志式栽参法”的基础上,试验出“双八条”新技术,园参种植面积因而飞速发展。到一九八五年,新宾园参面积已是一九六五年的三千三百多倍,终使人参“下凡”,走进千家万户。
根据加工方式,人参有不同的称谓。不过,据说人参之加工由清太祖首创。据《满族实录》载,建州女真“卖参与明国,以水浸润,明人嫌湿推延。国人恐水参难以耐久,急售之价,又甚廉,太祖欲熏熟晒干,诸臣不从。太祖不徇众言,遂熏晒徐徐发卖,果得价倍常。”这种加工方法,民间流传甚广,今虽引入诸多现代工艺,但多不离熏晒之法。
目前,和多数地区一样,新宾所产人参主要为生晒参、大力参和红参。生晒参以须芦齐全、浆不足或支头较小之鲜参为料,生晒致干而成,多销往浙江、上海等地;大力参也叫“洋参”,以四至六年参龄、体长须短、芦小浆足、皮白无疤之鲜参为料,去参须成棍形煮晒而成,成品挺直、坚实、淡黄色;而红参的主要品种为“边条红参”,均用蒸煮晾晒之法炮制,其体质充实、白胖光滑、须芦齐全、芽包肥大、无疤纹少,是出口外销的主要品种。此外,加工红参的副产品以及以人参为原料的高级补品,诸如人参浆、精、膏、酒等也多销往港澳、东南亚及北美、欧洲列国。
中新社记者 王湛国
辽宁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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