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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惠台19条措施”实施细则之十: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在台湾地区获得教师资格证的台湾教师来济南教学的有关说明

发布时间:2019-10-18 09:41:46
  一、适用范围

  在台湾地区获得教师资格证的台湾教师。

  可从事学科:学前教育。普通高中阶段数学、物理、化学、音乐、体育、美术、外语、生物等学科。

  二、咨询处室

  济南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各区县教体局人事科。

  三、申请程序

  依据市教育局、各区县政府网站发布的公开招聘简章,若符合条件,报名、提交相关材料。

  四、办事流程

  特聘:参照公开招聘教师程序办理,详情见当年市教育局、各区县招聘简章规定;

  购买服务:参照公开招聘教师程序进行;

  短期交流:个人及交流学校提出申请,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后办理。

  五、联系方式

  济南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办公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1号龙奥大厦G836         

    联系电话:66608051、66608052

  历下区教体局86553608

  市中区教体局67987533

  天桥区教体局80998128

  槐荫区教体局81255674

  历城区教体局88115030

  长清区教体局87229014

  章丘区教体局83230521

  平阴县教体局83101668

  济阳区教体局84235003

  商河县教体局84874730

  高新区管委会88871583

  南山区管委会82153668

  莱芜区教体局0634-6217469

  钢城区教体局0634-5875721

联系电话:0531-82900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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