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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惠台19条措施”实施细则之七:济南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鼓励台湾金融机构与济南同业协作,通过多种合作方式为济南实体经济提供金融服务的措施

发布时间:2019-10-18 09:38:31
  (一)积极落实《山东省金融办关于落实金融类总部机构奖励政策的实施细则》,对符合总部企业认定标准的台资金融机构的材料进行初审后及时报送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咨询部门: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政策法规处

  咨询电话:66602962

  (二)鼓励符合条件的台资企业发起设立各类地方金融组织。

  咨询部门:市地方金融监管局金融监管一处、二处、三处

  咨询电话:66602996、66602928、66602959

  (三)支持台资金融机构与驻济法人金融机构合规开展业务合作,为优质项目提供融资支持。

  咨询部门:市地方金融监管局银行保险处

  咨询电话:66602940

  (四)加大对拟赴台上市企业的政策及业务指导,协调解决其上市过程中的难题,对成功上市的企业及时兑现各类奖励政策。

  咨询部门: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资本市场处

  咨询电话:66602953

  (五)积极对接有意向落户济南的台资金融机构,宣传推介各项政策,全方位做好各项保障服务工作。

  咨询部门:市地方金融监管局金融招商处

  咨询电话:66602952

联系电话:0531-82900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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