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说明
符合《济南市鼓励总部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济政办发[2018]32号)有关要求,可以申报相关支持政策。
二、申报条件
在济南市境内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符合全市产业政策导向,依法经营且符合总部企业认定标准的台资企业,经认定后,均可申报相关支持政策。
三、申报材料
申报相关支持政策,按照《济南市鼓励总部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附件1实施细则提供申报材料。
四、申报程序
1.总部企业准备申请材料一式五份,提交至各区县发改部门。
2.各区县发改部门审核后,根据职责分工统一转交至相关职能部门进行集中审核。
3.需要资金奖励的,审核部门形成书面意见反馈至区县发改部门及财政部门,由各区县财政部门将资金直接拨付到位。需要制定相关落实细则的,由市级主管部门牵头制定。
五、办理时限
长期办理。
六、咨询服务电话
0531-66607162
联系电话:0531-82900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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