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济南市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惠台19条措施”实施细则,着力为台湾同胞在济南创业、就业、就学、生活等各个方面创造有利条件,实现台商台胞与济南居民的同等待遇应享尽享。发布会上,市台港澳办副主任赵子龙介绍了实施细则的出台背景、基本内容和主要特色,市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办公室副主任罗讯和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紘回答了记者提问。
今年4月28日,我市出台了“惠台19条措施”,为台湾同胞更好融入济南城市发展,促进济台各领域交流合作,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和台胞台商一致好评。本次发布的实施细则共23条,把台胞在济南教育、实习、创业、居住等工作生活,以及企业转型升级、加强金融服务等方面,予以重点明确,回应了台胞台企最关注、最密切的事项。
据了解,实施细则简洁明晰,可操作性强,充分体现济南市欢迎台胞融入、与台胞共同分享发展机遇的诚意。例如,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台资企业申报济南市总部企业支持政策的有关说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台胞在市内设立的企业申报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有关说明”,市口岸和物流办公室“关于台胞在市内设立机构有关物流政策的说明”等,为台企台胞来济发展拓展了广阔空间。市人社局“关于台湾地区高层次人才职称评审和事业单位招聘实施细则”、市妇联“关于支持在济台湾同胞参评济南市三八红旗手的实施细则”,市民政局“关于在济台湾同胞临时救助服务细则”等,让住济台胞在更多领域享受到同等待遇,让他们有更多的获得感。
按照我市深化“一次办成”改革和《关于推进制度创新加快流程再造实现“在泉城 全办成”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相关部门制定的实施细则简洁明晰,可操作性强,包括具体政策、申报条件、应提交材料以及申报程序、办理时限、咨询服务电话等内容,最大限度方便台胞台企查询、了解和办理相关业务。
主办单位:山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华夏经纬网络信息中心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