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说明
支持在青台资企业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承建工程项目。对企业总包与分包项目给予补助。对企业支付的境外人员意外伤害险和项目信用险给予补贴。对国外工程使用贷款的企业给予贴息补助。
二、申报条件
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并缴纳税收,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近5年来在商务领域、财税等方面无违法违规记录;按时向商务主管部门报送业务统计资料和项目进展情况;承包工程项目经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三、需申报材料
对外投资合作专项资金申请报告;企业申报项目明细表;申报年度审计报告;驻外经济商务参赞处(室)意见。
四、办事流程
受理—审查—公示—拨付
五、联系人:
白宇,电话:0532-85910213
主办单位:山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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