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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64条措施”实施细则之四十二: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关于支持通过山东省融资服务网络平台向台资银行推介青岛市新旧动能转换项目、重点项目和各类企业融资需求的有关说明

发布时间:2019-11-15 14:35:50

  一、政策说明

  为进一步优化企业融资服务环境,有效解决制约银企对接实效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实现银企对接活动的常态化、高效化和信息化,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开发了“山东省融资服务网络平台”。

  二、适用范围

  山东省省级金融机构、各城市商业银行、村镇银行和财务公司均可申请加入山东省融资服务网络平台。

  三、申请材料

  申请机构将提供机构编码、名称及所在区市信息

  四、申请程序

  (一)申请机构致电联系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确认相关信息。

  (二)由申请机构提交机构编码、名称及所在区市等信息。

  (三)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将信息提报给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由分行审核后为申请机构设置账户。

  五、责任单位

  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货币信贷管理处

  六、联系方式

  0532-80896335

  七、服务网站

  金融城域网网间互联网平台(http://9.56.47.21),在下拉菜单选择“山东省企业融资服务网络系统”。

主办单位:山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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