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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台措施添助力 同等待遇促发展——天津市发布惠台“46条措施”

发布时间:2020-01-14 14:01:11

新闻发布会现场

  2020年1月9日,天津市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了1月7日市政府第8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津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具体措施》(以下简称“46条措施”)。1月13日,市台办、市发改委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46条措施”的出台背景、形成过程、基本框架和主要特点等。

天津市台办副主任原清

天津市发展改革委相关工作负责同志 市京津冀协同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郭造林

天津市政府新闻办李娟主持新闻发布会

  此次发布的“46条措施”,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台工作重要论述,特别是2019年1月2日在纪念告台湾同胞书发表40周年纪念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推动国台办、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26条措施”)在天津落地的具体举措;是全面落实中央重大政策安排,主动服务天津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深化津台交流,鼓励和支持更多的台胞台企参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积极促进津台深度融合,共建共享“五个现代化”天津的生动实践。

  此次出台的“46条措施”,是在深入研读、逐条分解“26条措施”的基础上,对我市2018年推出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津台经济社会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52条措施”)的延伸和拓展。自2018年7月实施“52条措施”以来,在津台胞台企在享受同等待遇方面有了实质的突破,得到了更多实实在在的好处,推动了津台各领域的融合发展。津台经济交流合作进一步深化。2019年1至10月,我市共批准设立台资企业39家、增资1家,合同投资总额近4亿美元,合同台资额3.76亿美元。截至目前,已经有2名台胞在津申请并取得大陆证券从业资格,有的台资企业被授予“天津市高新技术企业”称号并获得研发补助,有的台资企业正在准备新三板上市。津台社会文化交流合作成果丰硕。举办了“两岸妈祖缘”文化交流行、海峡两岸武术交流会、首届中华文化研习营、“爱媒•讲”两岸未来媒体人体验营等系列活动,为更多台胞了解和熟悉天津搭建了平台。2名台胞荣获天津市“三八红旗手”称号,1名台胞荣获天津市“五一劳动奖章”称号。截至目前,全市共6所高校聘请台湾教师17名,在本市中小学幼儿园就读的台湾学生155人。先后有60名台湾同胞在津缴存住房公积金、1人使用了住房公积金贷款。

  “46条措施”在制定的过程中,认真总结和吸取“52条措施”实施以来的经验和做法,坚持从新的实际出发,积极克服两岸关系发展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和不确定因素,始终把台湾同胞视作亲人家人,努力为台湾同胞创造更加实实在在的利益和福祉。一是吃透中央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台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入贯彻中央对台大政方针,特别是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把握“26条措施”并积极争取国台办支持。二是明确责任分工。成立起草小组,制定“26条措施”贯彻落实方案,针对除涉及福建和中西部地区的2条特有措施以外的24条措施,细化40项任务分工和职责清单,对接全市26个职能部门,实现专人负责、逐条落实。三是加强调查研究。认真学习对台工作先进省市的经验,开展了“送政策、送服务、解难题”系列活动并深入走访台胞台企,组织了台商座谈会以及金融、制造、物流行业和综合性、医学类、艺术类高校等6场专题会,精准对接台企、台胞需求,真正做到想台胞之所想、急台胞之所急。四是精心汇总完善。先后召开8次起草工作推动会、1次对台工作领导小组会,并通过书面方式等共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42条,历经4次集中修改、2次法律意见审核,最终形成天津“46条措施”。

新闻发布会现场

香港大公报记者提问

天津日报记者提问

  “46条措施”紧扣当前经济社会热点,进一步回应了台胞台企关切,含金量更高、受惠面更广,为台胞台企更好融入天津的高质量发展、高科技创新和高品质生活创造了条件。总体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即1-30条,是为台湾企业提供同等待遇,涉及科研、金融、重大技术装备及产业创新中心建设、5G研发、建筑垃圾城镇污泥资源化利用、园林废弃项目处理、再生资源网络建设、主题公园建设、航空、文化、体育、农业、医疗等内容;第二部分即31-46条,是为台湾同胞提供同等待遇,涉及交通、教育、就医、文艺、求职、就业创业、住房、技能培训、职称评审、体育赛事、动漫设计、银行卡办理等内容。这两部分集中体现了4个方面的特点:一是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出台“46条措施”的过程中,市有关部门坚持调研在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台湾同胞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了解在津台胞台企最迫切、最现实的困难和需求,进一步提升政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拿出“真金白银”的措施,给予更多的利益福祉,切实扩大台胞特别是基层民众的受益面和获得感。二是充分体现了落实同等待遇的重要要求。始终坚持对台湾企业和台湾同胞一视同仁,透过制定“46条措施”释放出更多的发展红利,把国家层面的惠台政策转变为天津的措施和行动,持续为台湾同胞来津学习、生活、工作、创新创业提供“同等待遇”,切实做到像为天津市民服务那样造福台湾同胞,深化“两岸一家亲”的情谊,进一步增进两岸民众血浓于水、守望相助的天然情感和互信认同,促进两岸同胞心灵契合,共同致力于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共同致力于祖国和平统一大业,共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三是充分体现了敢于先行先试的创新精神。“46条措施”注重发挥天津的资源优势,统筹津台经济社会发展,为台胞台企率先分享大陆和天津的发展机遇、更好地参与“一基地三区”建设创造了有利条件。特别是在农业产业、自贸区投资、海关通关等领域,支持大胆探索和先行先试,切实把天津的特色和优势用足用好,进一步激发台胞台企在津创新创造的活力。四是充分体现了精准无缝对接的服务理念。“46条措施”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充分考虑到台胞台企的特殊情况和普遍关切,在推行台胞习惯的输入法、申请公租住房、银行卡办理、摇号购车等方面提出务实举措,为台胞更好地融入“津味”生活提供了保障。特别是配套推出的服务指南,明确每一条措施的负责部门和联系电话,打通了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真正把各项措施落实落细,把好事办好。

  “46条措施”实施后,我市各相关部门还将进一步加强政策培训,确保一线办事机构和工作人员清楚措施、掌握流程,同时加大宣传推介和政策解读的力度,帮助台胞台企用足用好各项优惠政策,并及时跟进和评估措施的落实情况,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促进津台交流合作、深化两地融合发展、保障在津台胞福祉的制度安排和政策措施,天津真诚地欢迎更多的台胞台企共享新的发展机遇和改革红利。

天津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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