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优化营商环境行政审批效能高地
------访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刘霞
发布时间:2020-04-26 11:52:55
新时代的城市竞争,营商环境的优劣成为核心变量。近期,为深入宣传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联合下发通知,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丰富多彩的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宣传月活动,掀起了《条例》宣传的新高潮。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刘霞就我市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有关问题接受了记者的专访。
●问:行政审批服务对于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有什么重要意义?
答: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对于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潜力,提升经济软实力、提升企业经营的安全系数、减少投资风险、规范政府职能、进一步推进改革开放,具有重要意义。
成立行政审批服务局,正是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我们将立足自身职能,进一步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入推进审批服务的改革创新,以实际行动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问:《条例》提出要为市场主体提供规范、便利、高效的政务服务,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成立以来,在这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答:我们以便民利企为中心,聚焦需求导向,以改革促提升,以创新求卓越,审批服务理念、机制、流程和方式实现创新突破。2019年,市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服务大厅荣获全省“勇于创新奖”先进集体,我市在全省营商环境评价中位列第一。
创新审批服务理念。对标先进地区,全面树立“只说OK不说NO,全心全力HELPYOU”的服务理念,实行“窗口无否决权”,“在泉城?全办成”成为济南的一张亮丽名片。
创新审批服务机制。在国内率先提出审批服务“四维协同”机制,首创省市政务服务中心一体化运行;强化业务协同、审批监控和审管互动;实行综合受理、分类审批、协同服务;创新“政银合作”方式,建立“好差评”制度,推动服务质量不断改进。
创新审批服务流程。企业开办全市范围内“一日办结”;“拿地即开工、建成即使用”审批模式更加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在全省率先上线运行。
创新审批服务方式。实施“一窗办”服务,全面推行“一窗受理”模式;实施“我来跑”服务,为企业群众提供个性化、定制化帮代办服务;实施“不打烊”服务,市区大厅推行周末无休和预约服务;实施“不见面”服务,全部承接事项可实现“只跑一次”,90%以上实现“不见面审批”;实施“家门口”服务,不断规范基层便民服务中心(站)建设;实施“标准化”服务,实现按标准化流程“人人可办、人人能办”。
●问:在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有什么具体打算和举措?
答: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全市重点工作攻坚年推进大会精神,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实施制度赋能,完善运行机制。按照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四维协同”机制为重点的审批服务制度体系,将体制优势更好地转化为服务效能。深化省市区大厅一体化运行,积极推动市区两级审批同权,探索政务服务事项“同城通办”。积极支持自贸区审批服务创新,打造“极简审批”模式;积极落实审管互动、审批监控机制,实现审批服务高效协同、良性互动。
实施标准赋能,规范审批行为。推行“标准化+审批服务”,为企业群众提供高效透明的标准化服务;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国家级试点,建立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实施清单;加快完善市区镇村四级政务服务体系,强化基层网点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强化“一枚印章管审批”。优化企业开办服务,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精简合并审批、审查环节,推行重点项目100%帮代办“项目管家”模式;优化“一件事”服务,大力推行“证照联办”,积极探索推进“一业一证”改革。
实施数聚赋能,提升服务效率。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方式优化服务方式,借助现代信息技术激活政务服务创新,线上线下改革齐头并进。强力推进“一网通办”应用,进厅行政审批事项实现“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加快审批服务数据分析系统建设,深入推进实体端、电脑端、自助端、移动端“四端”同步应用,打造企业群众“家门口的政务服务便利店”。(转自《济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