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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湖北省涉台经济专项资金分配方案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05-29 20:29:08

  按照《湖北省涉台经济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鄂财行一发[2017]3号)要求,经过相关工作流程,拟对我省3家涉台园区、14个市州给予奖励扶持,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5月28日—6月3日,共7天。对公示内容如若持有异议(发现拟支持项目有违法、违规、虚假申报或有其他争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台办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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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2020年涉台经济专项资金分配方案

  湖北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2020年5月28日

2020年涉台经济专项资金分配方案

  一、各市州奖励扶持资金2500万:

  1.武汉市774万

  2.黄石市509万

  3.仙桃市353万

  4.荆州市231万

  5.宜昌市206万

  6.襄阳市93万

  7.孝感市85万

  8.咸宁市60万

  9.荆门市53万

  10.鄂州市51万

  11.十堰市25万

  12.恩施州25万

  13.黄冈市20万

  14.神农架林区15万

  二、涉台园区基础设施奖励扶持资金400万:

  1.海峡两岸产业合作区黄石产业园 200万

  2.蕲春台湾农民创业实验园 200万

  三、涉台园区引资引智奖励扶持资金170万:

  1.海峡两岸产业合作区黄石产业园 65万

  2.蕲春台湾农民创业实验园 55万

  3.海峡两岸产业合作区仙桃产业园 50万

  四、省本级:600万

主办单位:湖北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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