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地市快报

惠台措施促发展 同等待遇暖人心——汕尾市发布“汕台53条措施”

发布时间:2020-07-22 16:29:33

  汕尾市《关于促进汕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汕台53条措施”)已于6月15日正式印发,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汕台53条措施”的发布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台工作重要论述,特别是在《告台湾同胞书》发表40周年纪念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推动国台办、国家发改委“31条措施”、“26条措施”和广东省“粤台48条”在汕尾落地的具体举措,将逐步为台湾同胞在汕投资、创业、就业、学习、生活提供与汕尾企业、居民同等待遇,服务汕尾高质量发展,促进汕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进一步深化汕台经济社会融合发展,率先同台湾同胞分享汕尾发展的机遇,共建共享“靓丽明珠”。

  “汕台53条措施”的内容由经济交流合作、社会文化交流合作、台湾同胞在汕学习实习就业创业、台湾同胞在汕尾居住生活四个方面内容构成,涵盖产业、财税、用地、金融、就业、教育、文化、医疗等多个领域,共有53条惠台举措。其中,经济交流合作方面,鼓励台资企业来我市投资,为台资企业在我市的经营活动提供与本地企业同等待遇,为符合有关条件的台资企业提供优惠政策、财政补助、税收减免等共23条措施;社会文化交流合作方面,促进汕台两地在科技、文化、教育等方面的交流共9条措施;台胞在汕学习实习就业创业方面享受便利共10条措施;台胞在汕居住生活享受与我市居民同等待遇方面共11条措施。

  “汕台53条措施”既紧贴中央、省委有关政策,又结合地方特色;既体现了指导性、政策性,又注重科学性、可操作性。具体体现几个特点:(一)聚焦“同等待遇”。“汕台53条措施”秉持“两岸一家亲”理念,逐步为台湾同胞在汕投资、创业、就业、学习和生活等方面提供与汕尾企业、居民同等待遇。(二)共享“汕尾红利”。“汕台53条措施”按照国台办、省台办及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把近年来广东省及我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扩大对外开放、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等系列政策利好和发展机遇率先与台企台胞分享。(三)着眼“汕台融合”。“汕台53条措施”坚定不移扩大深化汕台各领域交流合作,促进汕台经济社会融合发展,推动汕台人文融合,促进两岸同胞心灵契合。(四)回应“台胞诉求”。“汕台53条措施”坚定不移为台湾同胞谋福祉,努力以最优惠的政策、最便利的措施、最切实可行的办法,切实回应台企台胞的普遍诉求,让台湾同胞在祖国大家庭中更多获得感。

  春风化雨显真情,惠台措施暖人心。汕尾惠台措施突出的“含金量”“含情量”,将不断转化为台胞在汕台经济社会融合发展中的参与感、获得感和融入感,从方方面面给在汕发展的台企台胞带来实实在在好处。

  “汕台53条措施”实施后,我市各相关部门还将进一步加强政策培训,确保基层办事机构和工作人员清楚措施、掌握流程,同时加大政策宣传推介和政策解读的力度,帮助台胞台企用足用好各项优惠政策,并及时跟进措施的落实情况,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各项涉台政策措施,真诚欢迎更多台胞台企来汕共享新的发展机遇和改革红利,共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汕尾市台港澳办)

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邮箱:gdtb2020@163.com 华夏经纬网络信息中心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