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投资方向:长江产业基金重点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新材料、节能环保、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的快速发展,帮助域内企业“走出去”、域外产业“引进来”,提升产业的核心竞争力。
2. 负面清单:
(1)从事融资担保以外的担保、抵押、委托贷款等业务;
(2)投资二级市场股票、期货、房地产、证券投资基金、评级AAA级以下的企业债、信托产品、非保本型理财产品、保险计划及金融衍生品;
(3)提供赞助、捐赠;
(4)向第三方提供贷款和资金拆借;
(5)进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对外投资;
(6)从事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的业务;
(7)投资于不符合国家及湖北省制定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用地政策、环保政策、总量控制目标、准入标准的项目;
(8)投资于包括但不限于交通、水利、能源、城市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9)投资于土地一级开发和没有产业导入的住宅、商业地产、工业园区等房地产开发项目。
3. 申报程序:在线注册登录湖北省长江经济带产业基金项目库,网址为http://223.75.52.77:86/。在项目库中填写项目基本情况表,其内容有四方面:
(1)企业基本信息;
(2)业务情况,须注明主要产品及业务、是否为新兴产业、是否为高新企业、是否是规模以上企业、资本市场挂牌情况等信息;
(3)特点和优势,包括竞争优势、专利、核心团队成员简介、商业模式等情况;
(4)拟融资意向,包括项目名称、融资金额、资金需求及用途、拟融资项目说明、后期发展规划等信息。项目方可将基本情况表填写完成后发送至湖北省长江经济带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邮箱(zfb@yangtze-fund.com)。
【参考网站:长江产业基金官网(http://www.yangtze-fund.com/);《湖北省长江经济带产业基金管理办法》(鄂政办发〔2016〕17号),第二十一条,引导基金不得从事下列业务;《湖北省长江经济带产业基金投资负面清单》(鄂长江基金委〔2016〕2号),一至九】
责任单位: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北省长江经济带产业基金管理委员会、湖北省长江经济带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
责任单位及联系方式:
湖北省长江经济带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
(027-63966689)
主办单位:湖北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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