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光通信、集成电路、新型显示、智能终端、软件与信息服务;
2. 智能装备:激光、高档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增材制造(3D打印);
3. 新能源汽车及专用车:新能源汽车整车、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专用车辆、智能网联汽车;
4. 生物医药和高端医疗器械:生物制药、化学制药、中成药、高端医疗器械;
5. 新材料:高性能金属材料、高端化工新材料、电子信息功能材料、新型无机非金属材料、前沿新材料;
6. 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高技术船舶、海洋工程装备、船舶及海工高端配套设备、船舶智能制造平台及装备;
7. 航空航天装备:飞机设计与制造、航空零部件、航电与机电系统、运载火箭、卫星制造应用及服务、航天发射地面装备及制造;
8. 北斗:北斗芯片、高端接收机及终端产品、北斗CORS基站;
9. 轨道交通装备:车辆制造、车载设备与列控系统、车用关键部件;
10. 节能环保装备和资源循环利用:节能装备及产品、环保治理装备及产品、资源循环利用。
【《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制造2025湖北行动纲要的通知》(鄂政发〔2015〕78号),四】
牵头单位: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责任部门及联系方式: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规划和技术改造处(027-87894110)
主办单位:湖北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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