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台园区、台资企业等可登录湖北省涉台经济综合管理平台(http://223.75.53.66:86/Home.aspx),通过用户注册、基础数据填报、专项资金申报等步骤进行资金申报。
主要用途:扶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全省台资企业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支持台湾青年创业就业基地建设,台湾青年在鄂实习、就业、创业,鄂台青年交流活动,以及来鄂就读台生及赴台就读陆生工作;奖励涉台园区及台湾青年实习就业创业基地、示范点和辅导中心对台引资、引智和鄂台产业合作。
申报材料:
1. 申报涉台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扶持资金须提供以下资料:
(1)涉台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扶持资金申报请示;
(2)涉台园区基本情况(包括园区管理机构设置、当年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社会经济效益相关指标、企业发展等内容);
(3)项目建设可行性报告,立项批复、有效合同。包括项目实施地点和范围、实施内容、实施步骤、组织落实单位、项目已投入资金有效凭证、完成时间、项目施工单位银行账户等;
(4)其他需提供的资料。
2. 申报台资企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扶持资金须提供以下资料:
(1)台资企业扶持资金申报请示;
(2)法人执照副本及章程(复印件);
(3)企业年度台资占比及出资凭证,股权变更及工商注册登记执照年审或台资企业其他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4)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审计报表(复印件);
(5)相关部门核定的高新技术企业、龙头企业文件或相关专利证书、品牌证书;企业转型升级、增资扩股、专利申请等相关证明材料;涉农企业及项目的新技术引进、新产品开发和产业基地建设等相关证明材料;投资我省现代服务业及战略新兴产业的企业获得省级以上表彰奖励或相关认证的证明材料;
(6)其他需提供的资料。
3. 申报涉台园区对台引资引智奖励资金须提供的资料:
(1)对台引资引智奖励资金申报请示;
(2)园区对台招商引资、鄂台产业合作、引进台湾高新技术及人才情况报告和相关证明材料;
(3)基地关于台湾青年实习就业创业、人才引进及鄂台青年交流交往活动的情况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
(4)新增台资企业证明材料;
(5)企业增资项目报告及出资凭证;
(6)其他需提供的资料。
4. 申报台湾青年专项资金的注意事项见第二十八项。
【《湖北省涉台经济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鄂财行一发〔2017〕3号)】
牵头单位:
湖北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责任单位:
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责任部门及联系方式:
湖北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经济处(027-87235934)
湖北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协调中心(台青中心)
(027-87822165)
主办单位:湖北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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