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出“十招” 确保运输车辆车容车貌整洁
原标题:出“十招” 确保运输车辆车容车貌整洁
对违规行为顶格处罚,未整改到位车辆不得上路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面貌,日前,南昌市城市管理局、城乡建设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交通管理局4部门联合发出通知,在全市开展城市运输车辆车容车貌专项整治工作。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提出,重点对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运输车、预搅拌混凝土运输车、各类工程运输车存在车身不洁车牌污损、无证运输、车辆不按规定时间和路线进行运输、车辆泄漏、未设置冲洗设备、过水槽和冲洗平台等各类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整治期间,市县(区)城管、城建、交管、工信部门执法力量将严格查处城市运输车辆违规行为,对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对违规行为做到顶格处罚,并对运输车辆归属企业进行惩戒问责,未整改到位不得上路运输。
为确保运输车辆车容车貌整洁,我市制定了十条措施,包括:出土工地没有冲洗平台及冲洗设施的不准运输渣土;出土工地进出车辆未冲洗干净不允许驶出工地;工地出土时,属地城管部门必须安排执法人员到位,项目单位安排管理人员到位,做到工地出土全程监管,确保进出车辆车身整洁。
路面查处建筑垃圾车辆车容车貌不洁的,同一车辆首次被查处的进行教育并抄告登记,第二次被查处的城管部门停止派工、交管部门停办货车通行证一周,第三次被查处的约谈运输企业、城管部门停止派工、交管部门停办货车通行证一个月;车辆出停车场前必须冲洗干净方可上路行驶;车辆驾驶员开车前必须对车辆车容车貌进行检查并负有首要责任;运输企业被约谈三次的,城管部门对该企业所有运输车辆停止派工、交管部门停办货车通行证一个月,整改到位后方可重新办理相关准运手续。
运输企业所有未运输车辆必须按要求集中停放,不得随意停放路面,停放时必须做到停放有序、干净整洁;被查处建筑垃圾工程运输车辆车容车貌不洁的,在处罚相关驾驶员及所属企业同时,倒查属地监管人员和分管领导责任;整治期间被查处的建筑垃圾工程运输车辆车容车貌不洁情况,纳入每月对各县区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工作考核和运输企业考核。
据悉,此次整治将一直持续到2021年7月。(记者 吴跃强 万晓霞)
来源:南昌日报 转自: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