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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万余辆电动自行车“购车即挂牌”

发布时间:2021-08-04 08:43:22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今天通报,自2020年9月18日我市开始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试点工作以来,全市“带牌销售”服务点共登记38065辆新国标电动自行车,赠送安全头盔41296个。

  “买了电动车就有牌,很方便!”在济南某电动车销售点,市民朱女士刚刚购置了一辆新电动自行车。“现在电动车都要挂牌了,我看这家提供带牌的服务,还送头盔,整体服务很专业,就定了这辆车。”记者走访了多家电动车销售门店,像朱女士这样“痛快”买车的市民不在少数。

  在采访时,不少销售点工作人员表示“带牌销售”确实对销量有一定的促进作用,“消费者少跑手续,不少人买完就骑走了。”各销售点提供的标准服务和现场监督,从源头上杜绝无牌车和超标车上路的可能性,实现道路安全的法律效果和销售企业经济效益的双丰收。

  记者看到,销售点均为统一管理,现场统一悬挂制式牌匾,工作人员着统一工装、佩戴统一样式工作证。据工作人员表示,每个销售点都有统一规划登记、填表、宣传等服务区域,为购车消费者赠送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头盔,提供机打发票和CCC认证的合格证。

  根据前期工作实际和便民服务新特点,市车管所制定了“黑名单制度”,清理违规销售企业。市车管所、辖区交警大队抽调专人组成市、县两级电动自行车登记工作小组,实现对“带牌销售”服务点数据质量的网上抽查,产品质量及头盔、发票的现场督导,确保群众能够放心购买,舒心骑行。

  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济南市共抽查15732笔业务,占总量的41.33%,现场检查4251次。抽查中发现,有6家“带牌销售”企业存在销售违规产品、涉嫌伪造合格证、不按规定赠送头盔、发票不落实实名制、违规登记等问题,市车管所立即将以上服务点列入“黑名单”,取消“带牌销售”资质,收回号牌、牌匾、马甲、工作证等物品,并责令其不得再以“带牌销售”企业向群众宣传。

  (来源: 舜网-济南日报,济南市台港澳办供稿)

稿件由济南市台办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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