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县荣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称号

发布时间:2021-08-27 03:40:39

华夏经纬网 2020-12-15 13:03:30 讯:    11月30日,在北京举办的“2018-2019绿色中国年度人物”、第四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表彰授牌活动中,蒲县被授予“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荣誉称号,是全省唯一获此殊荣的市县。

  近年来,蒲县县委、县政府全面落实社会发展“五位一体”布局,统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县在“四六三”总体工作思路的基础上,坚定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并举的发展思路,坚持治山、治水有机结合,大力实施了“生态、产业、景观、兴林、护绿”五大工程,全民绿色发展理念得到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今年1月至11月,蒲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17天,优良天数比例94.3%,优良天数全市排名第一,连续三年未发生重污染天气;昕水河出境断面稳定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人工湿地净水模式被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新闻联播》点赞;林木覆盖率达到59.01%,昔日的“石山土盖头,坡陡岩裸露”彻底成为历史,全县基本实现了可绿化的国土面积全覆盖。

  今后,蒲县将在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的基础上,认真总结和巩固前阶段的创建成果,持续实施五大工程,全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全面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探索走出一条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的特色发展之路。

记者 王长波  来源:临汾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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