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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台商协会组织说明

发布时间:2021-08-30 01:11:48

1、会员大会:为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员大会。

 

2、理监事会:为会员大会的执行及决策机构,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

 

3、常务理事会:为协会日常事务的决策和监督机构,每三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

 

4、顾问团:由各领域的专家或领导所组成,主要协助协会处理各方面所碰到的困难与问题或提供宝贝的意见参考。

 

5、功能委员会:主要对于协会的各项服务工作进行规划、推广与执行。

 秘书处、财务处、为协会常设执行单位。

 

主办单位:沈阳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联系电话:024-22708480  邮箱:lnsytb@huaxi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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