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发起单位:寿阳县博大工贸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本项目由寿阳县博大工贸有限公司建设。该公司位于县城东北15公里,紧靠省道榆—盂公路。本公司属集团化股份制企业,下设煤业、焦化、酒店三个分公司。该公司于2003年晋经贸能源字(2003)138号和晋环函(2003)292号文件批准立项,新建40万吨/年QRD-2004N型清洁型热回收捣固式机焦炉,炼焦生产的废气用于回收热能发电、尾气经脱硫除尘净化后达标排放,形成炼焦、发电、供热为一体的产业体系,是一条利国利民的可持续发展路子。目前该项目一期工程已全部竣工投产,二期工程前期准备工作业已就绪,但由于资金紧缺,急需对外合作。
三、投资总额:18000万元,其中二期工程7000万元。
四、合作方式:合作、合资、独资。
五、市场预测:山西焦炭产品占全国的40%,占全国出口量的80%,国际、国内市场需求持旺。
六、效益评估:项目建成投产后可实现年产品销售收入40000万元,实现利税6200万元,全部投资回收期3.64年。
七、联系方法: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史敬海 (寿阳县台办) 0354—4626110
李希龙(寿阳县博大焦化厂经理) 0354——4721123
手机:13603545172(李)
联系地址:寿阳县台办、博大公司 邮编:045400
主办单位:晋中市人民政府台港澳事务办公室
联系电话:0354—2639190 E-mail:jzstga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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