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省工商局获悉,从即日起,跨市处置消费投诉协作机制在全省正式启动运行。消费者在外地“受气”后,可以“回家投诉”。
所谓的“跨市处置消费投诉协作机制”,就是消费者在我省任一市县(区)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既可通过手机投诉平台、电话、信函、传真、上门等方式,向事发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也可向本人居住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只要消费行为合法,其权益就会得到政府的有效保护。
消费者居住地市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在接到异地投诉三个工作日内,会及时通过网络将信息转至事发地市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事发地市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在接到转来的异地投诉信息三个工作日内,会通过12315平台向异地投诉消费者发出是否受理的短消息。异地投诉在规定时间内解决后,消费者会收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的回复,并在退换货、退赔款等善后事务中得到必要帮助。
跨市处置消费投诉协作机制的建立,不仅能够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减除消费者因四处奔波而产生的心理压力,同时还能提高消费投诉处理率,有效提振消费信心。相信跨市处置消费投诉协作机制的高效有序运行,将对扩大消费需求、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更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和提升政府亲民务实形象发挥积极作用。
来源:太原晚报 作者:张勇 转自:太原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