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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太原今年力争消除黑臭水体

发布时间:2021-09-02 07:00:50

  环境,和每个人的健康息息相关,环保自然成为群众最关注的话题。每年,太原市人大常委会都把审议环境保护工作,确定为当年常委会审议的第一项内容。

  2月27日,太原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太原市环境保护局局长窦力奋介绍,2018年,太原市将坚决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通过散煤治理、机动车尾气治理、水体治理、土壤污染修复等措施,全面推进省城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全市2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清零”

  今年,太原市将持续开展散煤治理和农村清洁供暖改造。全面淘汰取缔三县一市2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实现全市范围2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清零”。同时,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的原则,继续实施农村清洁供暖改造,完成三县一市平原地区农村煤改电、煤改气工程10万户以上。

  扎实推进工业企业污染深度治理。钢铁、焦化、水泥等行业通过升级改造,9月底前达到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和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全面完成。

  深入开展机动车尾气治理和监管。严厉查处载重车辆尾气超标排放行为。通过在主要交通路口安装遥感在线监控设备和设置路检点严查载重车辆尾气超标排放。同时,强化工程机械尾气污染治理与管控。在划定工程机械尾气污染重点管控区域内,禁止排放在国Ⅰ及以下的燃油机械在重点管控区域施工。此外,加强油品质量和车用尿素监督管理,确保油品质量达到国Ⅵ标准要求,柴油车用尿素全使用。持续加强面源污染防治与监管。继续推行以财政补贴为引导,实现秸秆综合利用全覆盖,严格管控秸秆露天焚烧;持续推进露天烧烤整治工作,实现烧烤入室经营,并加装油烟净化装置。全面落实烟花爆竹全天候禁放要求。

  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

  今年,太原市将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全面完成汾河水库水质改善工程,保障汾河水库水质稳定达标。实施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范化建设,完成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评估工作,对全市52个乡镇饮用水水源地开展评估。

  全面推进汾河太原城区段治理美化三期工程建设,年内完成水利工程,实现汾河小店桥断面达标。加快推进黑臭水体治理,在2017年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整治范围,力争全市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太原市将加快汾东污水处理一期工程建设,确保年内通水投入运行。结合城市道路建设和改扩建,按照“雨污分流”原则,加快城镇污水配套管网建设,力争早日实现污水收集全覆盖。

  全面开展太原市汾河排污口治理工程。在2017年实施的技术性应急处置措施的基础上,全面开展太原市汾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同时,加快实施太钢工业废水处理系统升级改造节水减排工程,实现外排水水质达到特别排放限值水平。实施煤矿矿井排水综合治理,力争排水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完成焦化行业废水提标改造工作,确保焦化废水闭路循环不外排。集中处理工业集聚区污水,2018年上半年,不锈钢园区污水处理工程建成投运。

  有序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

  为有序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监管工作,今年太原市将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严格管控受污染土壤环境风险,推进各县(市、区)受污染耕地的安全利用工作。落实土壤环境保护优先区域,实施耕地类保护优先,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

  同时,加强污染源监管,发布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并督促企业自行开展土壤环境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有序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建立污染地块清单,按计划推进小店区、晋源区、万柏林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作。强化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防治与监管。完成生态红线划定,并严守生态红线。此外,太原市还将提升污染治理支撑保障能力。其中,将运用环境遥感卫星、激光雷达、大气微观站、污染源在线监控、扬尘在线监测等科技手段,建立大气污染防控调度平台,及时发现大气污染问题、及时调度采取针对性措施和现场执法予以控制。

来源:山西晚报    记者 李飞飞    转自:太原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