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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6.18草原保护日”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1-09-03 00:56:50
    今年6月18日是“全国草原保护日”,同时也是《草原法》颁布35周年纪念日。为响应国家林草局“草原保护日”倡议,进一步扩大草原普法宣传力度,6月18日上午,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举办了以“依法保护草原 建设美丽晋城” 为主题的草原普法现场宣传活动。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局长刘闯和李培红、杜建莲、车文莲、原振先、白文瑞等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领导及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参加了活动。

    在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展板综合展示、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问题等形式,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草原防火条例》、《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野外用火的决定》等法律法规,以通俗易懂的语言介绍了草原的特点、类型、功能以及如何保护草原等基本知识,呼吁广大市民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积极参与到保护草原资源、造福子孙后代的行动中来,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建言献策。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营造了建设生态文明的良好舆论氛围。

    除了向社会公众现场宣传之外,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还邀请省林草局草原工作总站站长杨国义在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机关作了讲座,向全局人员宣讲了草原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提升了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增强了全体干部职工保护自然资源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供稿:晋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据晋城在线网

晋城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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