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暨税收宣传月新闻发布会
3月31日上午,晋城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市税务局局长张锁林介绍了2020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暨税收宣传月活动总体情况;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文,市税务局党委委员、总会计师李晓峰回答了记者提问。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政府新闻办主任侯虎胜主持发布会。
记者问:请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下,税收宣传月各项活动如何最大限度突出宣传效果?
答:今年税收宣传月与往年不同,主要有三大特点。
一是宣传内容上,突出“减税费优服务 助复产促发展”的主题。重点宣讲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以及税务部门狠抓落实的好做法、好成效。
二是宣传组织上,突出“一周一县一行业”。既聚焦主题统筹安排,又结合实际灵活操作,把税收宣传与各地主导产业、转型重点紧密结合,如开发区围绕富士康等重点税源,城区围绕现代服务业,泽州突出冶铸等制造业,高平突出煤炭行业,阳城突出陶瓷、煤炭等行业,陵川围绕“农林文旅康”产业,沁水关注煤层气清洁能源行业等,既有利于充分调动各单位积极性,又利于加强税收宣传的针对性,丰富活动内涵。
三是宣传形式上,突出“非接触”形式。例如,我们开展的“七项重点活动”,都最大限度采取“晋税宝”税企交流平台、阿里钉钉、微信群、12366税收服务热线等渠道,目的就是既借助现代化沟通方式实现宣传覆盖面的最大化,又最大限度避免人员聚集,防范疫情风险。一些必要的线下活动,像今天的发布会,也安排在市政府新闻发布厅这样防疫条件有充分保障的场所,确保了防疫安全有保障、宣传效果不打折。
记者问: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税务部门采取了哪些便利化服务措施来保障税费优惠政策落实?
答: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出台4批共20项支持不同群体、不同行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税收优惠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先后分3批出台54项便民办税缴费措施。国家税务总局晋城市税务局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税务总局决策部署,按照省局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坚决扛起落实税费政策的政治任务,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一是积极推行“非接触式”办税。通过拓展“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邮寄办、远程办”等方式,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目前我们共推出193项“非接触式”办税事项清单,其中173项实行“全程网上办”;对于实物类的单证,积极引导纳税人通过“网上办、邮寄送”的方式获取,如领用和代开发票可以通过“网上申领、全市免费邮寄配送”的方式办理。当前我们正在进一步拓展“一网通办”的范围,让“网上办”成为纳税人的“首选项”,同时进一步升级电子税务局办税区和24小时自助办税厅,让纳税人优先选择“就近办”,“最多跑一次”。对于确需到办税服务厅办税缴费的,实行错期错峰双向“预约办”,防控保障企业“直通办”,书面承诺“容缺办”,千方百计降低疫情传播风险。需要说明的是,非接触办税服务不仅仅限于疫情期间,疫情解除后,我们将持续巩固,完善提升,引导纳税人“多走网路,少走马路”,倒逼促进税收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二是实行延期申报和缴纳税费。受疫情影响,纳税人在2020年3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内办理申报仍有困难的,可依法申请办理延期申报。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可依法申请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延期缴纳税款期间其应纳税款一律不加收滞纳金。2020年1至3月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可以分别延迟三个月缴纳。各类企业2020年1季度工会经费(含工会筹备金)延期缴纳三个月,与2季度应缴纳的工会经费合并缴纳,延期缴纳期间不加收滞纳金。
三是依规退(抵)已缴税费。对于已经征收但应予以免征的增值税、消费税税款,可以予以退还或者分别抵减纳税人以后应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款。对2020年2月份已经征收的社保费,应确定应退(抵)的企业和金额,及时为应退费的参保单位依职权办理退费,切实缓解企业经营困难。
四是合理调整期限和定额。原需要在今年3月申报缴纳的1季度城镇土地使用税,可在6月底前与2季度城镇土地使用税一并申报缴纳。对我市受疫情影响的个体双定户,2020年在疫情解除之前,月核定经营额超过10万元的统一调整至10万元以下。如月实际经营额超过10万元的,纳税人按照规定自行申报。
五是便利化办理税费业务。在疫情防控期间,对生产、销售、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的纳税人,申请增值税发票“增版”“增量”的,可暂按需调整,不需事前实地查验。自2020年3月1日起,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取消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的期限。允许已放弃退(免)税权的企业选择恢复退(免)税权。进一步压缩出口退税办理时间,将平均办理时间在2019年10个工作日的基础上再提速30%。
六是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对受疫情影响逾期申报或报送相关资料的纳税人,免予行政处罚,相关记录不纳入纳税信用评价;对逾期未申报的纳税人,暂不按现行规定认定非正常户。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应缴纳的欠税及滞纳金,可以先行缴纳欠税,再依法缴纳滞纳金。
总之,我们将按照既定部署,刻不容缓抓落实,非常措施抓落实,尽责肃纪抓落实,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税费政策,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缴费人,最大限度支持复工复产,最大限度帮助企业纾困解难。
记者问:请问咱们市税务局在推进企业复工复产方面具体做了哪些工作?
答:近期,市税务局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从五方面入手,高效推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一是及时准确推送政策让纳税人早知晓全掌握,二是简化优惠政策办理手续便利纳税人尽享快享,三是加强“银税保联动”支持企业获取税务信贷,四是拓展“非接触式”办税服务便民利民,五是以税收大数据分析支撑购销方、上下游配套需求。同时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在全系统集中开展“助企纾困”税务行动。
一是“一企一队”重点对接。全系统共选派689名党员干部和业务骨干组成224支税务小分队,重点对接服务全市207户重点企业和17项省级重点工程项目。
二是“一信一单”政策推送。结合行业特点和企业实际,精心制发《致全市抗击疫情复工复产企业的一封信》和《疫情防控税费政策汇总清单》,让企业更直观、更简洁地知晓和掌握各项支持疫情防控的税收政策措施。
三是“一企一策”精准服务。多渠道了解企业复工复产、资金流动,以及纳税申报、发票供应等情况,量身定制个性化的《助企纾困对策书》,“一对一”“点对点”精准解读可适用的税收优惠政策,细致辅导实务操作流程,确保企业应享尽享、应享快享,助力企业复工复产、达产增效。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通过税务网站、12366短信平台、微信公众号、微课堂、在线直播,以及“晋税宝”APP、远程辅导团队,多渠道精准宣传助企惠企政策措施。深化落实“网格化+清单式”服务,实行包片包干负责,确保帮扶支持企业全覆盖。坚持“一企一策”个性化服务,分行业制发复工复产“政策+对策”指南,全过程帮助企业尽享政策红利、尽快渡过难关。(撰稿:冯慧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