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水河遗址

发布时间:2021-09-03 01:09:28

塔水河遗址,位于陵川县城南约45公里的夺火乡塔水河的“葫芦坝”,处在塔水河上游左岸的“z”字拐弯处。发现的材料有人类颅骨化石碎片、石制品2000余件,动物化石多为角、零星的牙齿的破碎的肢骨以及一些化石碎片。根据对地层岩石性的观察、动物化石的分析和石制的初步研究,认为该遗址的时代应属于旧石器时代晚期。

 

石制品中大部分是石片,还有相当数量具有人工痕迹的“废块”和“废片”具有完整片疤的石核不多。可以作为第二步加工成器的标本约有300余件,占石制品总数的15%左右。原料以黑色燧石为主,其它还有变质灰岩、脉石英、水晶等。石制品体积都比较小,石核均不典型,也很不规则。其中一件像是形成中的半锥状石核。石片中除几件砸击石片外,都是直接打击产生的。刮削器是数量最多的一类器物。由于加工方式的部位不同,使得刮削器的形式繁多。既有单刃的,又有两边刃的,还有多边刃的,刃有直刃、凹刃、凸刃之分;有的还是不同形式的刃的组合。尖状器是一种将相邻两边修理相交成尖的工具。它本身既有尖的特点又有刃的性质。尖和刃几乎是同时形成的,其中一件是从劈裂面于岩面相交后所形成的“复合面”的两边向背面修整的。加工细致,左右对称,刃缘整齐,底端略平。整个器形呈箭镞状,显的特别周正,堪称佳品。几件锥钻均是将石片两边成相反方向修理相交而成。

 

    塔水河遗址的石制品具有以下特点;1、石制品原料以燧石为主。基本采用锤击法,间或采用砸击法。2、石核、石片多不规则,而且体积都比较小。3、经石片石器为主。4、石器类型较简单,尖状器可以说是塔水河石制品中的代表性器物。5、加工以单边单向修理为主。塔水河石器文化的性质是明显的,它既有自己鲜明的特点,又有与我国华北地区旧石器文化的密切联系,从文化的总体面貌来说,塔水河与西候度、匼河等地点的关系似乎甚远,而与许家窑、峙峪、下川等地点的关系较为接近。塔水河与小南海相比,虽原料大致相同,类型和器形的大小有许多相似之处,但小南海文化中细小石核和窄长小石片,有类似细石器的遗存。而塔水河还未见到这类细小石核和窄长小石片。个别标本上虽有浅长条痕,但是没有理由说明塔水河的实制品中已使用了间接制作技术。并且在塔水河也没有见到有交互打击和修理台面的制品,更没有见到装饰品。由此,可推断塔水河的石器文化晚于峙峪、早于下川,可能和小南海下部底层(22150±500)的年代相当。塔水河遗址和小南海遗填很可能是分属于太行山麓的两种不同性质的文化。

晋城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华夏经纬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