奠基中华文明的原始先祖—后土女娲
内容提要:本文集中论述了始祖女娲在远古时期对人类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产生和发展所作的杰出贡献。她置婚姻、设姓氏、造符号、除水患、兴建筑、重泥塑、创舞乐,是中国龙文化的第一传人,她是当之无愧的华夏文明的拓荒者,是人类进步事业的伟大先驱。
中华文明源远流长,博大精深,积淀丰厚,影响深远,不论是过去、现在和将来对全人类的文明发展都产生着重大影响。然而,水有源、树有根,几千年中华文明的源在哪里、根在何处,这还要追溯到上古时期的母系氏族社会的女娲时代。
女娲时代处于原始社会的新石器时代,人类社会已完成了由“野蛮”向“文明”的过渡。根据史料记载和考古发现,后土女娲在生产实践和管理部落时,根据生活需要发明创造了很多东西,为原始社会的初始文明作出了重要贡献。因而成为中华民族发展史上的拓荒者,华夏文明的奠基人,人类进步事业的伟大先驱。
本文就圣母女娲的重要贡献,略述如下。
女娲置婚姻
结束了原始群居
提起爱神,许多人自然想起了希腊爱神阿佛罗狄忒,这一方面说明希腊古典文化的光辉照人,另一方面也让人觉得有点“数典忘祖”。其实各个民族在幻想征服自然、支配自然的原始时代,都凭想象创造了各种各样的神,更多地是凭想象神化着自己的祖先。女娲,就是被后代逐步神化了中国的爱神。在古传说中,女娲被尊为人类之母。《说文》:“娲,古之神圣女,化万物者也。从女呙声”。据《绎史》卷三引《风俗通义》、《路史后纪》、《礼记月令》、《周礼媒氏》等书记述,女娲曾祈求天神让她当媒人,是人类男女婚配,繁衍后代,后世人把女娲奉为婚姻之神,女娲还兼管生儿育女,也就是“送子娘娘”,因此人们在各地建立了神庙祭祀她。
而实际情形是,女娲作为部落首领,深感母系氏族社会群婚姻制的种种弊端不利于部落人口的繁衍,带头与伏羲成婚,开创了我国一夫一妻个体婚姻的先例,这在神话传说中及汉墓出土的砖画中,都可以得到证实,只不过这些记载已经加入了后人的想象和神话色彩。而这种婚姻习俗,是人类社会走向文明的一个重大变革,是人类社会走向文明的一个重大变革。一夫一妻个体婚姻的出现,正是人们逐步认识到近亲通婚弊端的结果,因此在古代我国就有同姓不婚的习俗。“姓”产生于母系社会,最初是母系血统的标记,父权制社会建立后的一段时期内,姓仍然是血统关系的标记,即同姓者均有血缘关系。所以姓有着“别婚制”、“别种族”的作用。我国周代以前,已有不甚严格的同姓不婚习俗,至周代,同姓不婚成为一种制度。制度明确规定:凡同姓不问远近亲疏,或相隔几代,均不能通婚。这是人们认识到血统婚姻会造成严重危害的结果。《左传》中有“男女同姓,其生不蕃”的记载。这说明,当时人们对近亲婚配带来的严重后果已有明确认识。女娲对个体婚姻实施的重大贡献,使其部落的人口素质大大加强,人口的优生使部落日益强大,从而加快氏族社会的迅速发展。
周代的同姓不婚制度,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它符合人类婚姻有群婚到一夫一妻制进而消灭近亲通婚的历史趋势,是我国婚姻史上的一个重大转折点。而这些婚姻的进步均源自女娲时代婚姻文明的起点—一夫一妻个体婚姻的产生。
女娲设姓氏
使部落管理有序
现在的姓氏专指姓,是表明家族的字。古时姓和氏是有区别的,姓起源于女系,氏起源于男系。在母系氏族社会时期,人们只知其母不知其父。当时同一母系后代不通婚,而为了区别不同的婚姻集团,便有了姓,故《说文》释姓为“人所生也”即“女所生也”。《左传·隐公八年》:“天子建德,因生以赐姓,胙之士而命之氏”。《通志·氏族略序》:“三代之前,姓氏分而为二,男子称氏,妇人称姓。氏所以别贵贱,贵者有氏,贱者有名无氏……姓所以别婚姻,故有同姓、异姓、庶姓之别;氏同姓不同者,婚姻可通,姓同氏不同者,婚姻不可通。三代之后,姓氏合而为一”。姓字从女从生,古代的姓因而多从女旁,如姬、姜、嬴等。历史上明确记载姓氏是从周代开始。由于人口的增加,同姓者越来越多,为区别家族间的地位、出身,便产生了氏。氏的本义为“支”、“岐”,“所以别子孙所出也”。姓氏原来只有贵族才有,一般百姓没有姓氏。战国以后,由于氏日益增多,起了姓的作用,所以姓与氏合一,一般百姓也有了姓。
女娲,作为掌管部落的最高首领,在人口不断繁衍的过程中,认识到婚姻的重要性,创立了一夫一妻的个体婚姻制度,为了方便婚姻和人口的管理,她创造了姓。在部落中生儿育女多的女性就是部落的功臣,于是她把她的大臣封为“姬”姓,把长得漂亮的封为“姜”姓,把妖艳的封为“姚”姓,长得可爱的封为“娥”姓……有了姓氏,人们得以区分不同的婚姻集团,使婚姻走向了文明。同时,姓氏又是我国最早的户籍管理措施,使人口繁衍生息得以有序地发展,从此也结束了人类历史上群婚制阶段。
女娲造符号
促进了文字产生
正是由于有了个体婚姻,又有了管理婚姻的方法与措施,女娲领导的氏族部落,人口日益强壮,部落日益壮大,成为当时最强大的部落首领。而在管理部落的过程中,女娲又创造了文字。
我国的文字与其他文字最显著的区别是方块字,而不是拼音字。最早的文字可以说是图像及符号。图像的基本是形状,古书称之为“象形”字,符号基本是抽象的意义,义尤为重要。在商代的甲骨文中,许多字都是多形的,如“羊”字,可以写成四十几种样子,(秦始皇统一六国之后才统一了文字)可见这种字的创造,最早只是要表达某一种事物,字形之大小、字画的繁简都不甚重要,而且这许多字形都不表示该字的声音。
传说中的女娲抟黄土造人其实是结绳记事的表现,女娲为记录全族的人口繁衍,对部落人口进行管理,用结绳记事的方式记录人口数,刚开始用泥人来记录,后来用泥点来记录,最后就用符号图象来记录,这就是古代文字的雏形。
江苏省淮阴市知名学者刘正英,多年来一直潜心研究我国上古时代的文字、符号,破解了许多千古之谜。他发现陕西西安半坡村刻在陶钵口沿上的文字符号大部分是象形文字,而且这些文字符号已达到相当成熟的地步,它们已成为汉字的字形并为造字方式奠定了基本框架。
关于中国文字的起源,古书里载有许多传说,伏羲画卦、神农结绳而治、仓颉造字,都可以说明我国的文字是从简单的符号图象,漫漫演进而成的,山东大汶口遗址发现的陶器,上刻原始文字,称陶文,据考证时间约在公元前3000年前,陶文已是文字萌芽,但尚无“成文历史”,可说是“文明”与“野蛮”两种文化交错阶段,它距今已5000年左右,而当时的陶文已有500多字。从这种种迹象来看,女娲时代已有文字雏形是可信的,而那种把一种文字说成在一个短时期内、由一个或数人之力创制的说法,不符合汉字逐渐发展的客观规律。如果说,历史上真有“仓颉造字”,那他只不过是一位杰出的代表而已。
女娲除水患
是造坝防洪的第一人
女娲作为人类的高母早在甲骨文中已见诸记载。甲骨文所祭女神有神名“ ”,郭沫若《卜辞通纂》从罗振玉说,释此字为娥,日本学者赤家忠也曾指出“ ”即女娲。女娲是阴帝,被尊为月神,月亮在中国古代的占星术中,是主管水旱之神,故月神女娲在古宗教中也是一位主管水旱之神。《论衡·顺鼓篇》记汉代风俗说:“久雨不霁,攻社,祭女娲。”社即桑社,是供祭高母之地。可见,女娲是主旱之神。在《淮南子·览冥训》女娲补天的故事中记载“往古之时,四极废,九州裂。天不兼复,地不周载,火爤炎而不灭,水浩洋而不息,猛兽食颛民,鸷鸟攫老弱。于是女娲炼五色石以补苍天,断鰲足以立四极,杀黑龙以济冀州,积芦灰以止淫水。……”这里说的是神话传说,但我们可以从神话传说中看到一个真实的身影。上古时期,由于天降大雨,导致江河暴涨,洪水引发了地震,山崩及山体的大规模滑坡,致使许多江河故道堵塞而洪水泛滥。而古代时人们不能正确认识自然灾害的真相,把洪水地震理解成黑龙为害、天柱折断也是可以理解的。女娲为了保卫部落的人民,维护部族的生存环境,她用“古代的水泥”(在我国重大考古发现的甘肃大地湾遗址中,发现了距今8000多年前,人类用“混泥土”打制的地面),补住所的破洞,用“鰲足”支撑倒塌的房屋,用聚集起的“芦灰”阻拦、堵截流向居住地的洪水,保证了部落居民的生命安全。
她的这些措施终于治住了水患,安定了民心。以至于多年之后,洪水又一次泛滥,善于筑城造堤的巧匠—鲧也照搬先祖的办法治水。然而在他企图障堵水路的地方,由于对水势的失察,导致了水路发生新的障塞,从而形成新的山崩、滑坡,其结果必然是更加恶性的泛滥和灾害。而其儿子禹,则因地制宜,用疏导之法,治水成功。这个发展,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进程,而有人在治水问题上把女娲大禹混淆,实在是不可取的。
可见,上古时期,黄河流域水草肥美,常遇水患,治水是每个部落首领都会碰到的重大问题,不解决水患之害,就不足以生存,所以从女娲到战国时代,一直有与水患做斗争的传说,直至李冰父子在四川筑起都江堰,才真正变“水患”为“水利”,人们也才有了“水利”的概念。因此,人类从造坝拦洪,到疏导除患,再到变“害”为“利”,记录了人类同水灾作斗争的艰苦历程,记录了始祖女娲在治水过程中表现出的惊人智慧。
女娲兴建筑
使人类走出洞穴
在女娲时代人们已经从住在树上或靠近水源、地势高爽、背风的天然山洞里开始转移到“构木为巢,以避群害”和“因丘陵掘穴而处”,即开始了建造房屋的情况。
原始社会,在我国黄河中游一带,由于黄土层既厚且松,利于农业生产,因而人民便在这里定居下来,繁衍生息,成为中国古代文化的摇篮。据考古发掘,新石器时代黄河中游的人类居住在宜人居住的山洞和半地穴式建筑中。《淮南子·览冥训》载有:女娲“炼五彩石以补苍天,断鰲足以立四极”。
在这里“苍天”是古时居住的山洞或半地穴式建筑的顶部。在古汉语中,“天”也可指房顶、洞顶,并沿用至今,如“天花板”、“天窗”、“天沟”(屋面上用以泄雨水的沟槽)等。“五彩石”,其实是古代的一种水泥。前文已提出,在甘肃大地湾遗址里发现了距今8000多年前的混凝土地面,说明人类已知道用水泥,更有趣的是制造这种混凝土地面的古代水泥,成分竟和现代硅酸水泥相同,这种水泥每平方厘米的抗强度为100公斤,相当于现在的100号水泥。从剖面观察,混凝土下面用砂子和石粒的混合层作基础,上面铺着水泥和陶粒轻骨料制成的混凝土,(这些陶粒就有紫红色等彩陶),表面还经过磨光,建筑方法与现代混凝土相同。这些混凝土中的骨料,中空质轻,有保温、隔音的特点。可见,“炼五彩石”是指制作有彩色陶粒的混凝土,而不是一般认为的“烧制石灰”。
“断鰲足以立四极”,从唯物主义的观点来看,应当是房屋建筑的一个过程。据新石器时代半坡遗址考古发现,半地穴房屋有方、圆两种形式,地穴有深有浅。这种房子都是用坑壁作墙基或墙壁,有的四壁和室的中间立有木柱支撑屋顶。为了加固柱基,主柱周围加上一圈夯打结实的细泥,有的泥里夹杂着碎陶片和红烧土,也有的用天然石块做柱基。木柱上架设横梁和椽子,铺上柴草,用草拌泥涂敷屋顶。可见这里的“鰲足”被当作柱子修建房屋,后来才用木头代替,“四极”就是房屋四壁的柱子。这种依自然条件而建造房屋的习惯一直流传至今,如平陆“天井院”就是一例。
可见,女娲时代已经可以建造房屋,还会制作水泥,建筑文明的雏形已经建立。建筑是人类在生产实践中的产物,建筑文化从意识形态方面来讲已属于社会的上层建筑,也是定居生活之必须。因此,过着农业为主的定居生活的女娲时代,有一定的建筑文明也不足为奇。
女娲抟土“造”人
产生了泥塑艺术萌芽
雕塑,是造型艺术的一种,是雕、刻、塑三种制作方法的总称。以各种可塑的(如粘土等)或可雕可刻的(如金属、石、木等)材料,制作成具有实在体积的形象为雕。用泥土等造成人物形象为塑。女娲时代,雕塑文明已经产生,且对后世产生极为深远的影响。
《太平御览》卷中云:“俗说天地开辟,未有人民,女娲抟黄土作人,剧务,力不暇供,乃引绳絙泥中举以为人。”这里虽然是神话传说,但中国的神话,产生于原始社会,来自于人们的口头创作,它以幻想的形式,经过不自觉的艺术加工,来反映真实的自然界和真实的社会生活。而真实的生活是,女娲为了管理和记录人口,以结绳记事的方式,用来记录氏族的系谱,让每个人都知道自己的族系,避免近亲婚配。倘若对每一个人都用泥人来表示,工作量就非常大,于是女娲就对这种记事方式进行改进,只用泥人来表示每个氏族的祖先和首领,而在横向排列的绳子上用小泥球表示氏族内每个普通的人。“举”,在古代有记录的意思。而这种朴素的管理人口的方式却产生了泥塑艺术的萌芽。
在神话传说中,女娲捏的泥人不仅变成了人,而她甩出的泥点也变成了人。这种在传说中通过幻想的形式逐步神化的过程,一方面说明在历朝历代的传说中人们对女娲—这位祖先的敬仰与崇拜,另一方面说明女娲用黄土捏的泥人惟妙惟肖、活灵活现,应该说那时的“泥塑”已有相当的水平。
另外,据考古证实,玉雕的历史可以追溯到新石器时代,在诸多出土文物中发现有玉制工具,也有装饰玉器,但制作简陋、不规整、玉料选择不严,玉质较差,器形只有坠、管、珠、璜等。以上事实充分说明女娲在劳动生活实践和管理部落的实践中自觉不自觉地创造了不少物质文明的形态,产生了艺术萌芽,对后来的人类的审美观、欣赏水平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让人们在与大自然作斗争的同时,得到了美的享受。
女娲创舞乐
充实了人类精神生活
《唐乐志》记载:“女娲作笙,列管于匏上,纳簧其中。”寥寥数字,描述了女娲作笙簧的过程。这里不仅说清了乐器的制作,连制作方法和制作工艺也十分清楚,女娲始创乐器之功绩跃然纸上。
在母系氏族社会,没有宗教信仰,只有图腾崇拜和生殖崇拜。每到春季,人们都会聚集在一起进行“狂欢”,举行各种祭祀活动,以此来祈丰收或祈全族人丁兴旺。为什么是在春天呢,因为春天是万物播种的时候,因此,人们认为也应该是人口繁殖的时候,此刻去祭祀才最有效果。这层意思至今我们仍在沿用如“怀春”、“春情”、“春宫”、“春社”也叫“社会”—即“聚社会饮”,狂欢也。这是上古时期群婚制的一个最主要的特点,那么,祭祀活动时人们干什么,也是人口繁衍的一个重要措施。怎样才能狂欢,于是乐舞出现了。当时,人们觉得只有用音乐、舞蹈才能与崇拜对象沟通,崇拜的对象也才能满足他们的祈求。因此,我国的舞蹈最早是由于祭祖、求雨、祈丰收、祈生育而产生的。音乐也是由于舞蹈的需要而同时产生。正因为女娲发明了笙这种乐器才使祭祀活动更加丰富多彩。
我国考古发掘的新石器时代遗址中有很多记录乐舞方面的资料。如出土于青海乐都的新石器时代遗址中就有描述男性的社舞片段,这也是我国最早的乐舞。正是先有了祭祀用的乐舞,才产生了祭祀用的乐器,直至出现了现代音乐、舞蹈。
而女娲发明的笙,在18世纪被一位欧洲旅行家带回西欧,在那里当地人根据笙的原理发明了手风琴和萨克斯管,最后发展成为口琴。舞蹈也从最初的祭祀舞发展成为今天种类繁多的舞蹈艺术。音乐也从最初的“号子”、“节拍”逐步发展,出现了“孔子”这样杰出的音乐家。
正是女娲创造的乐舞,在漫漫历史长河中从实用性走向艺术性,成为现代人须臾不可离开的精神需求,使人类的精神生活得到充实。
女娲重“图腾”
是“龙文化”第一传人
龙是中华民族发祥和文化肇端的象征。中国的大地被称为“龙的土地”,中国人被称为“龙的传人”。不但全世界的华人都熟悉“龙”这种形象,各种肤色的外国人也从“龙”这个标记中知道它和中国的密切关系。
然而什么是龙?哪里有龙?一般人心目中的龙,和考古学家、生物学家心目中的龙,完全是两回事。
在中国这片大陆上,太古时代,的确曾经有过古生物学家心目中的“龙”,山东的莱阳、云南的禄丰、黑龙江的嘉萨等地,解放后都曾发掘过完整的恐龙化石。我国是保存完整恐龙化石最多的国家之一。然而洪荒时代这些曾经在亚洲大陆上纵横逞威的大型爬行动物,和今天人们心目中的腾云驾雾的龙完全是两回事。恐龙生长在“中生代”距今一亿年以上,那时不但还没有人类,而且连人类始祖的猿类也还没有跨上历史舞台。在这个时期,只出现一些有袋类的哺乳动物。等到原始人类出现的时候,恐龙早已在地球绝迹,只在地层里留下它们骸骨的化石罢了。
那么本来在生物界全无踪迹的中国式的龙,在古代人们心目中究竟是怎样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到了今天,仍然到处都可以看到“龙”,龙的雕刻、龙的绘画,龙的器皿,龙的装饰,龙的旗帜……。端午节划龙舟,元宵节玩龙灯。中国人都认为自己是龙的后代,有一首歌曾风靡了台湾和大陆,名字就叫《龙的传人》。“龙”作为中华民族的象征,形成龙文化,它究竟是一种什么东西呢?
这又要追溯到女娲时代。
女娲作为母系氏族社会的重要首领,其思想影响着整个部落的发展。这还须从图腾信仰说起。图腾信仰是与母系氏族同时产生的,随着氏族的发展而发展,并且随着母系氏族的消亡而消亡。而图腾崇拜对象,往往与本氏族的产生和生活有着密切关系。我国古代有许多感生神话,《帝王世纪》中记华胥踏巨人迹而生伏羲,女登与神龙接触而生炎帝,附宝见大电绕北斗而生黄帝,庆都感赤龙而生尧,握登见大虹而生舜,修已吞神珠薏苡而生大禹,美嫄履神人之迹而生后稷;《史记·殷本纪》简狄吞玄鸟卵而生契;《史记·秦本纪》女修吞玄鸟卵而生大业等等。这些传说中就有许多图腾信仰的真实记录。
王逸在为《楚辞·天问》中“女娲有体,孰制匠之?”一句作注时讲“传言女娲人头蛇身,一日七十化”;其子王延寿《鲁灵光殿赋》亦云“伏羲鳞身,女娲蛇躯”。《帝王世纪》讲女娲氏“蛇身人首”,《列子·黄帝篇》言女娲氏蛇身人面,曹植《女娲画赞》云伏羲女娲“人首蛇形”等。这里的女娲,均是蛇身。
从这些传说中可以看出,女娲的后代如炎帝、黄帝、尧、舜、禹等多与龙有关,据此可以推断,女娲的氏族部落的图腾对象很可能就是龙的前身—蛇。蛇是龙的模特,龙是蛇的升华。蛇可以变成龙,龙也可以化为蛇。在山西龙山文化遗址襄汾陶寺遗址中也出土了龙形象,说明龙图腾崇拜确有其事。而后人把自己的祖先想成蛇的身躯,是把女娲想象成图腾崇拜对象的化身,有特异功能、有神人相助,在以后的传颂过程中并逐渐被神化。
闻一多在《伏羲考》中指出,龙以蛇身为主体,“接受了兽类的四脚,马的毛, 的尾,鹿的角,狗的爪,鱼的鳞和须。”总之龙是一个本来不存在的各种动物的混合体。
龙的传说历史久远。从殷契甲骨文出现结构完备的“龙”字,迄今已3000多年,它可以一直上溯到遥远的史前文化。这说明龙形象在上古时代就产生了。
从龙的造形中,我们可以揣摩到中华民族在形成过程中的斗争和联合,以蛇为图腾的远古华夏氏族、部落,不断战胜、融合其他氏族、部落,逐渐形成华夏大氏族。它的图腾也兼取被融合、吞并了的其他氏族、部落的图腾,譬如:鸟图腾、马图腾、鹿图腾、牛图腾、鱼图腾等。最后拼合成中华民族共同崇拜的形象—“龙”,一种虚拟的综合性神灵。“龙”体现着华夏各氏族、部落的大融合、大团结。“龙”具有着无限强大的生命力,变幻莫测、气象万千。上可腾云驾雾,下可遁地入海,它无坚不摧,不可战胜。这不象征着我们的民族吗!龙的形象的形成过程就是各氏族部落融合的过程,也是氏族部落强大的过程,所以此后历朝统治者为巩固自己的地位,崇敬自己的祖先就把皇帝视为“真龙天子”,才有“龙颜”、“龙冠”“龙袍”“龙椅”之说。至于“龙的传人”一说,实源自中国人对远祖的尊敬和神化,女娲、伏羲被称作“龙祖”、“龙源”,实属多元集纳、兼容创新、开拓奋进、造福众生,与天和谐的精神底蕴,从而成为了中华民族的图徽和象征。
由此可见,我们传唱了几千年的“龙”及由此衍生的“龙文化”,起源于女娲时的图腾崇拜——蛇图腾,并在女娲部落的逐步强大中日趋完善,直至黄帝(或更早)打败了各部落之后完成。作为龙的传人,在体会龙文化意义的同时,更应当体会始祖女娲对龙文化的杰出贡献。
女娲所处的母系氏族时代,是氏族公社较为繁荣的时代,也是母系氏族社会向父系氏族社会转变的一个重要时代。这里顺便提一下母系氏族公社的情况。
在母系氏族社会里,妇女居于支配地位,丈夫居于妻方,辈分从母系计算,财产由母系继承。这时实行族外婚制,即同一氏族内部不许通婚,只有不同氏族之间的同辈男女可以互为夫妻。这时氏族的财产是共有的,实行原始共产主义。
在母系氏族社会,管理阶层多为女性,因女性同男性一样参与各种社会劳工,所以当时的审美观与现在不同,女性美是“高大”、“勇武”,这也符合“劳动创造美”的唯物主义思想。这一点从原始社会遗址出土的许多绘画中得到了印证。那时的女性没有特别的夸饰描绘,无论是狩猎场面,还是祭祀场面,男女形象,除服饰外无多大差别,女性画得同男性一样勇武有力。我国最早的诗歌总集《诗经》,在描写美妇人庄姜时,重复形容了她的高大(“硕人其颀”,“硕人熬熬”)在《椒聊》中,又以“硕大无朋”(魁梧高大难以比拟)、“硕大且笃”(身体高大而有风度)来称赞一位美妇人。
因此可见,在远古母系氏族社会重要首位的女娲,很可能是一位高大有力,勤劳勇武的伟大女性,她不仅能力出类拔萃,在形象上也十分强壮高大。所以,我们说后土女娲是原始社会的拓荒者,华夏文明的奠基人,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先驱,应该是当之无愧的。
正是由于女娲在氏族部落的发展中,进行了各个方面的分工管理,使得全部落能够快速、有序地向前发展,也使部落经济得以繁荣,从而加速了融合其它部落的进程,大大加快了向父系氏族社会迈进的步伐。
女娲,这位奠基了华夏文明的母系氏族社会的重要首领,在她的部落发展中起到了重大作用,也在中华民族的发展进程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更为母系氏族社会向父系氏族社会的快速转变做出了推波助澜的巨大贡献。
(《女娲研究论集》)闫爱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