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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单之列不可罚,清单之外无减免”——辽宁自贸区营口片区全面实施“包容免罚”监管模式

发布时间:2021-09-08 03:03:21
  “重疏治堵,培育企业依法经营意识”。日前,辽宁自贸区营口片区管委会签发了《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包容免罚监管及<包容免罚事项清单>实施办法》,全面实施“包容免罚”监管模式。

  “包容免罚”监管模式是指对初次发生情节轻微违法行为,但能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企业,监管部门将不进行罚款。

  “包容免罚”监管模式是营口片区监管部门根据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结合自贸区政策优势推出的一项首创监管制度。该项制度以“减轻负担、规范发展、宽严相济、重在纠正”为工作目标,实行清单化动态管理,坚持“清单之列不可罚,清单之外无减免”。

  “包容免罚”创新监管,既是一项创新举措,同时也是服务企业的具体体现,改变了“重罚款、轻规范”的不良行政执法观念,通过宣传教育引导经营者纠正初次轻微的违法行为,在实现有效监管防控的同时,最大限度减轻企业负担,充分体现自贸区的人性化监管以及与服务相统一的监管理念,对推动自贸区法治环境建设具有积极作用。

  目前,免罚清单已经制定并公示,形成免罚案卷2个,经营者非常响应并能积极整改,效果初显。下一步,监管部门将加大宣传引导,培育企业依法经营意识,营造最优营商环境。

  来自 营口自贸区

  撰稿:张爱民              审稿:赵旭平

辽宁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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