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广大党员干部职工: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开展绿色出行等行动”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发挥市直机关在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头“绿色文明出行”,努力推动节能减排,共同保护泉城碧水蓝天,现发出如下倡议:
一、争做“绿色文明出行”的带头者。把“绿色文明出行”作为节约能源、减少污染、保护环境的重要举措,积极践行“135绿色出行”,即1公里内步行,3公里内骑自行车,5公里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努力降低能耗,共建绿色家园。
二、争做“绿色文明出行”的倡导者。积极带动更多市民群众共同参与“绿色文明出行”活动,倡导科学、健康、低碳的出行方式,让绿色文明出行成为泉城的靓丽风景线。
三、争做“绿色文明出行”的守护者。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带头佩戴头盔使用安全带、带头安全宣传、带头劝导周边亲属,提高头盔、安全带佩戴率。爱护公共交通设施,文明乘车行车,杜绝和劝阻不文明行为,营造畅通安全、有序环保的交通环境。
绿色文明出行,机关干部带头。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为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建设新时代现代化强省会做出更加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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