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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至明年1月底?九江市开展安全生产“整治月”行动

发布时间:2022-01-26 09:46:30

近日,市安委会印发《全市安全生产“整治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下称《通知》),自即日起至2022年1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整治月”行动。

据悉,为确保全市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扎实做好全市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巩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十大攻坚战”、秋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百日行动”等成果,我市成立了安全生产“整治月”工作领导小组,设置了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安全、水上安全、燃气安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工贸等8个专项组,组织开展市级督导检查。

道路交通领域的整治重点是货车超限超载、“黑客车”、客货混运、“三超一疲劳”、农用车辆无证无照、违法载人等问题;建筑施工领域的整治重点是施工企业有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及违法转包、分包工程,盲目赶工期、抢进度等;消防安全领域的整治重点是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多合一”、老旧小区等场所火灾隐患;水上安全领域的整治重点是渡口、码头安全责任是否落实不到位,运营船舶是否满足安全技术条件等;燃气安全领域是全面评估2000年前建设及运营使用超过设计年限的燃气管道设施,重点整治老旧小区居民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外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安全装置等问题;非煤矿山领域的整治重点是超层越界开采,不按设计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停产停业矿山未经许可擅自违规生产等;危险化学品领域的整治重点是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化工园区外部安全防护距离是否符合标准等问题;工贸领域的整治重点是检维修环节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本部门“整治月”工作实施专案,成立工作专班,市安委办将组成工作组对各地各部门“整治月”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督导,对思想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推进不得力、执法不严格等问题,一律采取提醒约谈、警示通报、媒体曝光等方式,严肃追责问责。

稿件由九江市台办提供

主办单位:九江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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