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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江市打出惠企纾困“组合拳” 助推台企减负

发布时间:2022-04-12 10:24:43

  根据国家、省市工作部署,近日,靖江市打出惠企纾困政策组合拳,积极推进“降、返、缓”政策落地落实,帮助企业减负解忧。靖江市台办第一时间通过微信群、上门走访等形式,向市内台资企业广泛宣传惠企纾困政策,降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帮助台资企业稳产增收。

  这份政策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第一,“降”——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继续实施国家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全市失业保险基准费率按1%征缴,其中单位0.5%、职工0.5%。用人单位“免填单、免申请”,由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在核定缴费环节实施降费率政策。

  第二,“返”——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直返政策。对上年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享受稳岗返还补贴的参保企业上年度裁员率应当不高于5.5%(2021年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企业参保职工总数的20%,同时,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省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和“僵尸企业”名单,并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返还标准按照企业规模确定,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90%返还。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参照中小微企业实施稳岗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参照大型企业实施稳岗返还。返还资金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支出。全面推行“免申即享”经办模式,对符合条件的单位,稳岗返还资金直接发放至由税务部门提供的缴纳社会保险费账户,加快返还资金发放。

  第三,“缓”——缓缴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费。对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经批准可缓缴养老、失业和工伤三项社会保险费,缓缴期最长6个月;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旅游业企业阶段性实施缓缴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政策,期限不超过1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不影响企业信用和职工个人权益记录。(靖江市台办)


江苏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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