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和推动经济稳增长的决策部署,3月31日,市工业强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式印发了《关于应对疫情支持工业企业稳增长的对策措施》。通过六大方面共17条对策措施,进一步减轻工业企业负担,全力帮助渡过难关,促进全市广大工业企业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积极推进重点项目不停工、重点企业不停产,确保全市工业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奋力实现“开门红”、“全年红”。
从严推进疫情防控,明确工作组织责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县(市、区)统筹推进属地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制订出台疫情防控工作要点,压紧压实行业监管责任。各县(市、区)督导属地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责任人要扛起疫情防控第一负责人的责任,牢牢守住企业防疫“小门”,坚决守住工业企业不发生集聚性疫情的底线。
引导企业扩大规模,鼓励企业增产增收,支持防疫物资生产,加快重大项目建设。对2022年二季度工业总产值达到2亿元以上的制造业企业,在满足2022年二季度工业用电量同比增长15%以上、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长30%以上、应税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5%以上条件下的,按二季度新增用电量给予奖励,每家企业最高奖励50万元。鼓励防疫物资保供生产企业多渠道承接订单,确保重要防疫物资不停供、不断档;对列入全市调度的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尤其是核酸检测所需物资,凡在4月~6月期间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长40%以上的企业,给予每户企业10万元的防疫物资生产保供奖励;对列入市级防疫物资保供的企业,并签订保供承诺书和设立市级物资储备专区的,给予每户企业奖励3万元。盯紧抓实“项目大会战”工业领域重点项目不停工,协调解决好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全力推动一批重点项目早竣工早投产早见效。
降低企业运营成本,补贴企业防控支出,减免标准厂房租金,延期申报缴纳税款,加大融资支持力度。对实行生产生活闭环管理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等费用,且员工超过200人和2021年度产值列全市前500名的工业企业,市级给予每户企业最高10万元的补助。受疫情影响导致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停产半停产,对承租县(市、区)国有标准厂房的,减半征收3个月租金或延长相应租期,之后视疫情发展情况决定是否继续予以减免。对因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中小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申报。建立疫情防控应急融资工作机制,提供应急融资支持,全力满足相关企业融资需求。
加大企业帮扶力度,建立物流保障机制,促进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做好防疫物资保障,确保生产要素保障,支持稳定劳动关系。疏通原材料进入通道,畅通企业产品外运通道。深入推进重点产业链链长制,依托产业发展联盟,积极推进产供销对接平台建设,支持产业(企业)供应链市域就近配套和跨江对接合作,提升“九江制造”产品本地销售率;对于企业原辅料来源或产品销售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实施断链断供替代行动。各县(市、区)主动上门、靠前服务,确保工业企业防疫物资需求;支持全市疫情物资生产企业进入各级采购平台。供电、供气、供水、金融、保险等公共服务单位全力保障企业生产需求;深入推进“千个部门进千企、精准帮扶促发展”专项帮扶活动等。根据实际,用人单位加强与职工协商,灵活采用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网络办公等方式,稳定劳动关系。
周密组织复工复产,积极帮助复工复产,加大用工保障力度。对因疫情影响而停产的工业企业,在疫情结束后,第一时间组织企业全面复工复产,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加大生产负荷、扩大产能,全力弥补疫情影响带来的损失;对因疫情影响延误工期的工业项目,允许适当合理延长合同工期。有力组织企业职工及时返岗复工,合理有序安排人员到岗;建立返乡务工人员滞留就业应对机制,充足用好本地用工资源,开展送岗到企、定向招聘等活动,全力满足企业用工需求。
建立工业激励机制,强化目标任务监测。各县(市、区)要积极对标对表全年工业指标目标序时进度,指导企业做好“一防两不停”,合理安排生产计划,确保实现不因疫情影响全年工业目标任务完成。市工业强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建立工业运行激励机制,凡上半年对全市工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县(市、区),授予“上半年工业突出贡献奖”,并予以通报,且在年度全市工业高质量发展考评中加分。
据悉,对国家、省出台的相关支持政策,九江市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应对疫情支持工业企业稳增长的对策措施》自4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截至2022年6月30日;符合相关政策的企业可积极申报,申报期截至2022年7月30日。
稿件由九江市台办提供
主办单位:九江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华夏经纬网络信息中心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