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工作动态

济南市港澳籍考生身份认定办法

发布时间:2022-05-09 14:55:43

  一、受理标准

  1.服务对象:自然人。

  2.受理条件:在济南就读的港澳籍考生。

  二、办理材料

  1.《特殊考生升学照顾审批表》一式两份。

  2.香港籍考生需提供:(1)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2)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3.澳门籍考生需提供:(1)澳门正式居民身份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2)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以上材料均需要提供原件查验,留存复印件。

  三、办理流程

  1.查验《特殊考生升学照顾审批表》相关信息;

  2.查验港澳籍考生证件原件,留存复印件;

  3.查验通过后,在《特殊考生升学照顾审批表》上签字、加盖济南市人民政府台港澳事务办公室印章。

  四、受理机构

  市台港澳办港澳处

  办理地点:历下区龙鼎大道1号龙奥大厦F1034室

  联系电话:0531-66609578

  五、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即到即办。

      稿件由济南市台办提供

华夏经纬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