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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海东: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逐年攀升

发布时间:2022-08-15 23:17:04

新华网西宁8月15日电(记者李宁)自2019年青海省海东市中院开始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案件以来,仅今年1月到7月,海东各基层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共计1028件,比前三年案件量总和多169件。

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韩如龙介绍,海东各基层法院自2019年开始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并结合实际情况,设定小额诉讼程序案件标的额为3万元以下。2019年到2021年,以该标的额为标准,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民事案件共计859件。

今年以来,根据新修订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且争议标的额为青海省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50%以下的简单金钱给付民事案件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

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分析审理的1887件小额诉讼案件发现,基层法院适用该程序审理的案件案由相对集中,其中土地租赁合同纠纷410件,占比为21.73%;劳务合同纠纷442件,占比为23.42%;民间借贷纠纷139件,占比为7.37%;买卖合同纠纷97件,占比为5.14%,以上四类案件在全部小额诉讼案件中的占比达57.66%。

“因案由较为集中,相应审理庭室也较为固定,小额诉讼案件多集中在速裁团队、民事审判庭及人民法庭。案由和审理庭室的相对集中,一定程度上促进了裁判尺度的统一,提高了案件质效。”韩如龙说。

韩如龙表示,海东市基层法院发挥审判职能,践行为民宗旨,在总结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小额诉讼程序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充分释放司法效能,探索妥善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民事案件,减少当事人化解矛盾纠纷的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高效兑现,让小额诉讼程序跑出司法“加速度”,努力实现了审判质效与人民群众满意度的双提升,逐步形成海东特色小额诉讼模式。(完)

青海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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