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西宁9月23日电 (记者 孙睿)记者23日从青海省生态环境厅获悉,自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开展以来,青海省通过督察推动,青海湖流域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监管能力不断提升,监测体系建设不断健全,统筹岸上岸下、水面陆地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力度不断加大,流域生态环境持续向好,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取得重要进展。
据介绍,啃下“硬骨头”、解决“老大难”,生态环保督察已成为推动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重要手段。自2017年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开展以来,针对两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涉及青海湖12项重点问题,青海省委省政府立即部署,责成景区管理部门迅即行动落实整改,关闭了位于青海湖自然保护区缓冲区、核心区的鸟岛、沙岛景区,全面停止鸟岛、沙岛内的旅游经营活动,依法拆除违章建筑。地方政府和景区管理部门联合开展执法行动,整治青海湖周边违规旅游开发活动。
目前,第一轮涉及的4项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并销号,第二轮涉及的8项问题,已完成整改6项。青海省通过督察推动,青海湖流域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监管能力不断提升,监测体系建设不断健全,统筹岸上岸下、水面陆地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力度不断加大,流域生态环境持续向好,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取得重要进展。
近年来,青海省督促地方政府和景区管理部门对青海湖周边旅游、种植、养殖等情况进行调查研究,系统分析周边环境对青海湖水质的影响。指导景区管理部门以保护青海湖水质安全为目标,编制《青海湖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21—2035)》。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开展青海湖周边农药化肥施用情况专项调查研究,在环湖流域共和县、海晏县安排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试点任务9.9万亩,实现区域化肥、化学农药施用量分别减少40%和30%的目标。
青海省生态环境、林草等部门持续推进青海湖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支持实施了一批青海湖湿地保护与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等生态保护工程,启动环湖生态缓冲带划定与生态管控方案研究,青海湖水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编制完成青海湖防沙治沙工程、普氏原羚栖息地保护工程等项目可研报告,生态环境要素治理不断完善;联合开展“绿盾”、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持续推进青海湖生态环境大排查大整治大巡护行动;实施青海湖流域垃圾清理整治行动,进一步巩固提升督察整改成果。
青海省生态环境厅表示,青海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将持续紧盯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重点关注问题,督促有关地方政府和景区管理部门落实责任,结合青海湖国家公园建设,协同理顺青海湖管理体制,落实督察整改要求,确保督察整改成效不反弹,让“碧波荡漾”的青海湖成为青海省生态文明高地建设的永久靓丽名片。(完)
青海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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