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台办召开《山西省贯彻落实“关于支持台湾同胞台资企业在大陆农业林业领域发展的若干措施”实施指南》专题座谈会
10月28日,省委台办联合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和草原局等20家省直单位和部门,以“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成功举办了《山西省贯彻落实<关于支持台湾同胞台资企业在大陆农业林业领域发展的若干措施>实施指南》专题座谈会,主会场设在省委台办。省委台办副主任李菲、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茹栋梅、省林业和草原局二级巡视员李振龙在主会场参加了座谈会,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等省直单位和部门相关处室负责同志近30人在线上参加了会议。
会上,省委台办副主任李菲指出,党的二十大提出,要尊重、关爱、造福台湾同胞,继续致力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为进一步让广大台商台企充分感受我省尊重、关爱、造福台湾同胞,分享我省发展机遇的巨大诚意,出台我省贯彻落实“农林22条措施”实施指南已成为推动晋台深度融合发展的客观要求和目前在晋台商台企的迫切需求。希望参会同志能借助本次专题座谈会,根据各单位职责进一步完善实施指南。文件印发后,希望省直各有关单位能积极合作,明确责任处室,设立服务窗口,公布咨询电话,共同把我省实施指南等惠台政策措施宣传好、解读好、落实好,让更多台商台企关注山西、选择山西、投资山西,为服务中央对台工作大局和推动我省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会上,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茹栋梅、省林业和草原局二级巡视员李振龙对实施指南(修订稿)有关条款提出修改建议,并表示今后要充分发挥好本单位职能,在贯彻落实好、解读宣传好实施指南方面做好相关工作。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等17家省直有关单位和部门参会同志结合本单位职能,分别对实施指南(修订稿)有关条款提出修改意见和解读说明,为我省贯彻落实好“农林22条措施”、出台实施指南奠定坚实的政策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