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加快推进海峡两岸产业合作区南昌产业园建设

发布时间:2022-11-03 16:03:13

  6月23日,南昌市举行《关于加快推进海峡两岸产业合作区南昌产业园建设的实施办法》解读新闻发布会。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到2025年,产业园建设成效明显,对台引资、引智、引技的能力显著提升,力争台资企业数量达到100家;到2035年,产业园建设已具规模,强链、补链、延链优势作用发挥突出,力争台资企业数量达到200家,昌台各领域交流更加常态化,密切合作氛围更加浓厚。

  到2035年,力争台资企业达200家

  《关于加快推进海峡两岸产业合作区南昌产业园建设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主要内容共分4个方面22项,拿出了最新、最好、最优的35条具体支持政策。《实施办法》明确,产业园在空间规划为“一个核心区七个辐射点”,产业园核心区为高新区,分两个片区(台资企业集聚区、拓展区)。

  其中,台资企业集聚区主要聚集在高新区艾溪湖以西范围,面积约1平方公里。主要方向是充分利用现有台资企业的物理空间,鼓励企业加快推进转型升级,全方位扩充产能规模,新上优质潜能项目,全面实现存量挖潜增效;台资企业拓展区主要规划在高新区天祥大道以西等范围,面积约56平方公里,主要用于承载电子信息产业项目,其次承载一批航空装备、生物医药、新材料等项目,同时拟规划建设一批约100万平方米的标准厂房,用于承接入产业园台资企业项目。产业园辐射点按照“一园多点”发展模式,以高新区为核心,向南昌经开区、小蓝经开区、南昌县、进贤县、安义县、青山湖区、新建区等7个点辐射,推动产业园协同化发展。

  产业园建设紧紧依托“4+4+X”产业体系,重点围绕电子信息、航空装备、生物医药、新材料、VR/AR、汽车与新能源汽车等产业集群,深度加强与台湾地区的对接,突出引进优质台资企业和产业发展研发平台相结合,突出引进台湾创业团队和创新创业发展相结合,突出引进台湾省籍高端技术管理人才和重点骨干企业相结合,产业园(含辐射点)每年新增台资项目不少于17个,实现利用台资3亿美元以上。到2025年,产业园建设成效明显,对台引资、引智、引技的能力显著提升,力争台资企业数量达到100家;到2035年,产业园建设已具规模,强链、补链、延链优势作用发挥突出,力争台资企业数量达到200家,昌台各领域交流更加常态化,密切合作氛围更加浓厚。

  支持在南昌市注册的台资企业

  建设科研创新平台

  《实施办法》提出,支持光电、VR、5G等数字经济领域的台资企业优先规划布局在产业园内,鼓励台湾省籍人才参与产业园内数字经济建设,大力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强化数字经济赋能。鼓励数字经济台资龙头企业在我市落户业务板块总部、区域性总部、运营总部、研发总部等,对实缴注册资本2000万元及以上,上一年度纳入南昌统一核算的营业收入8000万元及以上且地方财政贡献1500万元及以上的,按注册实际到位资金的3%,给予企业落户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鼓励世界500强、中国电子信息100强、电子信息类上市台资企业在南昌市进行电子信息产品业务结算,按业务结算企业实际发生的销售收入(不含税)给予0.5%的补贴,每家企业每年不超过2000万元。

  促进科技创新,推进对台科技合作交流和产业技术攻关,引导和帮助台资企业申报各类研发计划,落实制造业台资企业研发费用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其他符合条件的台资企业研发费用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支持在南昌市注册的台资企业建设科研创新平台,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或重点实验室,分别给予500万元、50万元、20万元的经费支持。支持产业园内台资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对培育库内的台资企业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每家一次性给予15万元的奖励;培育库以外的台资企业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每家一次性给予10万元的奖励。对认定的标杆型高新技术台资企业,每家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规模以上台资企业首次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一次性再给予每家15万元奖励。对经省科技厅认定的独角兽企业、潜在独角兽企业、独角兽种子企业和瞪羚企业,分别给予400万元、50万元、30万元和10万元的一次性配套奖励。

  (南昌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李海燕 徐艾洁)

  来源:南昌日报(2022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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