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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台办、中院举办“法律宣传台企行”暨第53期“台商讲堂”

发布时间:2022-11-09 10:5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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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泰州市台办、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举办“法律宣传台企行”暨第53期“台商讲堂”。市台办副主任王浩、市中院民三庭庭长王小莉、审判员刘晓慧等参加活动。

  刘晓慧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丰富典型的案例、循序渐进的理论,讲述了商事纠纷解决方式的选择。“仲裁与诉讼的关系是什么?仲裁司法审查基本情况如何?撤裁申请中的误区有哪些?选择仲裁的建议……”。十分受用的法律知识,让与会台商纷纷感叹:“这真是一场干货满满的知识讲堂”。

  王小莉介绍,法院支持仲裁结果,相对于诉讼,仲裁有着灵活性、便利性、保密性等特点。在开展商事交易活动时,一定要对合同中如发生纠纷或违约行为的处理条款进行重点谈判,注意合同中的约定地址等细节。一旦发生纠纷,企业负责人务必要提高重视程度,积极主动应对,选择适合自己的仲裁机构、仲裁规则和仲裁员。

  市台协会长叶俊晖表示,非常感谢台办和中院精心安排的法律知识课堂,希望各位台商能够充分消化吸收,在今后的商事交易活动中加以运用,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王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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