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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台信访须知

发布时间:2022-11-17 13:36:21

  一、涉台信访是指各界人士对对台工作方针、政策提出意见、建议,以及两岸民众就本人及其近亲属在两岸交流活动中遇到的矛盾纠纷、疑难问题等,向有关单位、信访部门或各级台办咨询、投诉、求助,并依法由有关部门或单位处理的活动。

  二、国台办信访办受理涉台信访事项以及对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的其他信访事项。

  三、以下事项不予受理:

  1.不属于涉台信访事项、无关对台工作的;

  2.依据《信访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应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机关、单位提出或应循司法渠道解决的;

  3.已按《信访工作条例》相关规定认定结案或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不应再受理的。

  来源:中共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


山西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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