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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首部环境保护领域专项立法将于明年2月1日起施行

发布时间:2022-12-09 20:14:28

中新网江苏新闻12月8日电(记者 崔佳明)2023年2月1日起,扬州市首部环境保护领域的专项立法《扬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该市全市范围内施行。12月8日下午,扬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条例》颁布新闻发布会。

让天空澄澈碧蓝、空气清新……这是每个扬州人对天空的美好憧憬,也是建设生态扬州的美好蓝图。记者了解到,《条例》共五章四十二条,分别为“总则”“防治措施”“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

扬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陈军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条例》坚持问题导向,抓住‘麻筋’,以‘四个明确’规范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其中,针对装饰装修、绿化等施工产生的扬尘污染违法行为创设了法律责任,在全省具有一定的创新性。”

据了解,《条例》的出台前后跨越三个年头,经过两届市人大常委会接续努力,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凝聚了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基层单位、社会公众、专家学者等方方面面的智慧,立法之路汇聚民意。

在发布会上,扬州市人大常委会还对《扬州市农贸市场管理条例》《扬州市河道管理条例》修正予以发布。扬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此次条例修正都是在保持原有的体例结构不变的基础上,对条例中有些规定不能适应新情况、新要求的部分进行修改。(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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