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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公安局出台交通管理便民利企服务新举措

发布时间:2023-03-29 10:53:31

  新华网沈阳3月28日电(李铮、张逸飞)紧急就医车辆违法通行未造成交通事故的不予处罚;企业、工厂、产业园区、临街商业网点停车诉求实行上门服务、现场办公……3月27日下午,沈阳市公安局召开“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新闻发布会。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孙明对全市公安交警为社会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努力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道路交管服务推出“六不罚、五便利”举措进行发布并就相关内容进行解读。

  一、交通违法“六不罚”

  (一)对货运车辆在允许通行的时段和路段确需占用道路装卸货物停车的,不予处罚。

  (二)在夜经济区、早夜市开市时间,利用周边支路和街巷路紧靠道路边石停车不影响其他车辆通行的,不予处罚。

  (三)在公休日和节假日期间,公园景区、体育场馆周边支路和街巷路紧靠道路边石停车不影响其他车辆通行的,不予处罚。

  (四)紧急就医车辆违法通行未造成交通事故的,不予处罚。

  (五)外地车辆驾驶人驾驶外地号牌车辆(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除外),因路况不熟悉,发生误入单行线、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违反指示和禁止标线违法行为,未造成交通拥堵和交通事故的,不予处罚。

  (六)大型车辆违反指示标线通行的,连续2个月以上无沈阳地区交通违法记录的,首违不罚。

  二、便民利企“五便利”

  (一)便利企业商业网点停车。企业、工厂、产业园区、临街商业网点停车诉求实行上门服务、现场办公,对周边道路有条件的部位给予设置限时停车位和货车临时停车位。

  (二)便利物流运输企业办理机动车业务。对一次办理10台以上车辆车管业务的企业,为其提供“查验、受理、审核、制证、归档”绿色通道服务,业务归档时限由法定的3个工作日缩减为1个工作日,提高业务办理效率。

  (三)便利企业和外地群众办理机动车业务。依法已取得电子营业执照的企业,在办理机动车业务时,只需持复印件经核对审核后即可办理。外地人申请办理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转入沈阳业务的只需持沈阳市《居住证》申领凭证、本人身份证,经查询有效即可办理业务。

  (四)便利进口车注册登记。在目前的市内4处进口车注册登记点基础上,将进口车(非平行进口)注册登记业务拓展至法库县车管所,满足沈阳北部地区该业务办理需求,拉动周边区域经济发展。

  (五)便利老年人办理驾驶证业务。将70周岁以上老年人测试业务,拓展至包括交通安全教育学校、各区交警大队等在内的全市所有交管窗口,方便老年人就近办理驾驶证业务。

  发布会后,沈阳市公安局还邀请社会各界代表召开恳谈会,围绕静态交通、交通组织规划、便民举措、轻微交通违法免罚等方面进行深入交流,听取意见建议,研究落实意见。

辽宁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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