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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12条举措确保“乙类乙管”平稳有序实施

发布时间:2023-01-09 20:11:49

新华网南京1月9日电(记者邱冰清)记者从江苏省卫健委获悉,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总体方案的通知》,结合省情,江苏出台12条举措,确保“乙类乙管”平稳有序实施。

加快推进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在第一剂次加强免疫接种基础上,在感染高风险人群、60岁及以上老年人群、具有较严重基础疾病人群和免疫力低下人群中推动开展第二剂次加强免疫接种。采取设立老年人绿色通道和临时接种点、派出流动接种小分队等措施,为老年人疫苗接种提供便利。

完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治疗相关药品和检测试剂准备。县级以上医疗机构按照三个月的日常使用量动态准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中药、抗新冠病毒小分子药物、解热和止咳等对症治疗药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服务人口数的15%-20%动态准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中药、对症治疗药物和抗原检测试剂,按服务人口总数的1%左右准备指夹式脉搏血氧仪,人口稠密地区酌情增加。

加大医疗资源建设投入。重点做好住院床位和重症床位准备,配足配齐高流量呼吸治疗仪、呼吸机、ECMO等重症救治设备,改善氧气供应条件。二级以上医院均设置发热门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均设置发热诊室(门诊),有条件的地区在城市社区、村卫生室设置发热诊疗站。定点医院重症床位和可转换重症床位达到总床位数的20%。二级综合医院应当独立设置重症医学科,二级传染病、儿童专科医院应当设置重症监护病房。三级医院要强化重症医疗资源准备,合理配备重症医护力量,确保综合ICU监护单元可随时使用,通过建设可转换重症监护单元,确保需要时24小时内重症监护资源增加一倍。根据人口规模,将符合条件的方舱医院提标改造为亚(准)定点医院,其他方舱医院仍然保留。

调整人群检测策略。社区居民根据需要“愿检尽检”,不再开展全员核酸筛查。对医疗机构收治的有发热和呼吸道感染症状的门急诊患者、具有重症高风险的住院患者、有症状的医务人员开展抗原或核酸检测。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脆弱人群集中场所的工作人员每周开展2次全员核酸检测,被照护人员每周开展2次核酸或抗原检测,机构工作人员与被照护人员的检测隔日交替开展。外来人员进入脆弱人群聚集场所等,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现场开展抗原检测。在社区保留足够的便民核酸检测点。

分级分类救治患者。未合并严重基础疾病的无症状感染者、轻型病例,采取居家自我照护;普通型病例、高龄合并严重基础疾病但病情稳定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在亚定点医院治疗;以肺炎为主要表现的重型、危重型以及需要血液透析的病例,原则上在定点医院集中治疗;以基础疾病为主的重型、危重型病例,以及基础疾病超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亚定点医院医疗救治能力的,在三级医院治疗。

做好重点人群健康调查和分类分级健康服务。摸清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合并基础疾病(包括冠心病、脑卒中、高血压、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糖尿病、慢性肾病、肿瘤、免疫功能缺陷等)及其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情况并分类登记,根据患者基础疾病情况、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情况、感染后风险程度等进行分级,建立由社区工作人员、基层医生(家庭医生)、志愿者、网格员(微网格员)、社区民警等“五包一”工作机制,提供疫苗接种、健康教育、健康咨询、用药指导、协助转诊等分类分级健康服务。

强化重点机构防控。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人群集中场所结合设施条件采取内部分区管理措施,提高机构内服务对象疫苗接种率。疫情严重时,由各县(市、区)党委政府或疫情防控领导指挥机构,经科学评估适时采取封闭管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防范疫情引入和扩散风险;为每家养老机构指定对口协作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二级以上医院,建立完善感染者转运机制、与医疗机构救治绿色通道机制,对机构内感染人员第一时间转运和优先救治。医疗机构应加强医务人员和就诊患者个人防护指导,强化场所内日常消毒和通风,降低场所内病毒传播风险。学校、学前教育机构、大型企业等人员聚集的重点机构,应做好人员健康监测,发生疫情后及时采取减少人际接触措施,延缓疫情发展速度。疫情严重时,重点党政机关和重点行业应原则上要求工作人员“两点一线”,建立人员轮转机制。

加强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开展农村爱国卫生运动,做好农村居民疫情防控科普知识普及。充分发挥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网作用,做好重点人群健康调查,加强医疗资源配置,配足呼吸道疾病治疗药物和制氧机等辅助治疗设备。依托县域医共体提升农村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医疗保障能力,形成县、乡、村三级联动的医疗服务体系,建立村-乡-县重症患者就医转介便捷渠道。畅通市县两级转诊机制,提升农村地区重症救治能力。根据区域疫情形势和居民意愿,适当控制农村集市、庙会、文艺演出等聚集性活动规模和频次。

强化疫情监测与应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依法开展新冠病毒感染病例报告监测。持续加强哨点医院、重点机构、学生、社区人群和病毒变异等监测,动态掌握人群感染发病水平和变化趋势,以及国内外流行株的变化情况,评估病毒传播力、致病力、免疫逃逸能力等特点变化,及时跟踪研判并采取针对性措施。综合评估疫情流行强度、医疗资源负荷和社会运行情况等,依法动态采取适当的限制聚集性活动和人员流动等措施压制疫情高峰。

倡导坚持个人防护措施。广泛宣传倡导“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坚持戴口罩、勤洗手等良好卫生习惯,在公共场所保持人际距离,及时完成疫苗和加强免疫接种。疫情严重时,患有基础疾病的老年人及孕妇、儿童等尽量减少前往人员密集场所,确需前往应全程佩戴口罩。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落实居家自我照护,减少与同住人接触,按照相关指南合理使用对症治疗药物,做好健康监测,如病情加重及时前往医疗机构就诊。

做好信息发布和宣传教育。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制定江苏省疫情信息报告和公布方案,逐步调整疫情发布频次和内容。充分宣传个人防护、疫苗接种、分级分类诊疗等措施对于应对疫情的关键作用。

优化中外人员往来管理。取消入境后全员核酸检测和集中隔离。健康申报正常且海关口岸常规检疫无异常的入境人员,可放行进入社会面。取消“五个一”及客座率限制等国际客运航班数量管控措施。各航司继续做好机上防疫,乘客乘机时须佩戴口罩。进一步优化复工复产、商务、留学、探亲、团聚等外籍人士来华安排,提供相应签证便利。逐步恢复水路、陆路口岸客运出入境。根据国际疫情形势和各方面服务保障能力,有序恢复中国公民出境旅游。(完)

江苏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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