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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发布“乙类乙管”后优化医疗保障政策

发布时间:2023-01-09 20:23:12

中新网江苏新闻1月8日电(记者 杨颜慈)住院费用纳入综合保障、扩大医保药品目录……记者8日从江苏省医疗保障局获悉,“乙类乙管”,江苏将对民众关心的7个方面医疗保障政策进行优化。

新政实施后,患者住院费用全部纳入综合保障。优化政策执行后,由原仅保障定点收治医疗机构,扩大至所有医疗机构,患者只要在医疗机构发生符合新冠病毒感染诊疗方案的住院医疗费用,均由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实行综合保障。

该政策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入院时间计算,先行执行至2023年3月31日。

其次,门急诊医疗费用实施专项保障政策,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就医报销水平。

江苏将加大医保对农村地区、城市社区等基层医疗机构(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倾斜支持力度,对在基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及疑似症状参保患者门急诊费用实施专项保障。

值得关注的是,参保患者在基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与新冠病毒感染救治有关的门急诊费用,医保基金支付不设起付线、报销限额,报销比例不低于75%。

同时,参保患者在其他医疗机构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治疗门急诊费用,按照其他现有门诊保障政策执行。

江苏将临时扩大医保药品目录,满足患者用药需求,并延续执行国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中医保临时支付政策。

此外,江苏将临时扩大医保药品目录,已将部分用于治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药品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相关政策先行执行至2023年3月31日。

记者获悉,“互联网+”医疗服务首诊纳入医保支付,助力患者在线诊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在异地具备条件的联网医院发生的住院、门急诊费用统一纳入联网直接结算。暂不具备条件的,参保患者可持相关门诊费用票据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手工报销,统一执行参保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及疑似症状患者门急诊专项保障政策。(完)

江苏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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