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西宁2月17日电(祁增蓓)17日,记者从青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获悉,2023年,青海省将实施3.4万户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0.2万户棚户区改造,统筹实施4万户农牧民居住条件改善工程,建设300个美丽乡村和10个美丽城镇。
据记者了解,2022年,青海省探索形成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一个保障、七项机制”工作经验,4.09万套城镇老旧小区改造、6707套棚户区改造、2000套保障性租赁住房任务全面完成,发放住房租赁补贴6420户、多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100部。
同时,推动泽库县和日镇等10个美丽城镇建设任务;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2.5亿元,用于城镇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排查整治1300多处市政基础安全风险隐患,确保市政基础设施安全运行;制定《青海省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实施方案(2022—2025年)》,全面完成管网及设施安全评估建档工作,消除建构筑物违规占压城镇燃气管道的隐患。
2022年,青海省住建系统争取中央财政改造补助资金1.97亿元,支持全省1.68万户特别是玛多门源地震、大通互助山洪灾害等因灾受损农牧民危房(抗震)改造,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今年,青海将以推进县乡村统筹发展,瞄准“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为目标,突出农村基础设施的普惠性,坚持乡村建设为农牧民而建,组织实施好乡村建设行动,推动乡村面貌改善。
在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和利用方面,青海省将制定青海省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标准和政策,开展历史文化资源调查,提炼历史故事、文化价值和精神内涵,逐步建立省级名录和清单,完成第六批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和挂牌工作。
此外,围绕高标准创建“洁净青海”,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推进农牧区全域无垃圾试点建设和农牧区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坚持“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农村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模式,有序推进重点镇污水设施建设,提升污水收集处置设施覆盖率,统筹推进接气排污和村庄环境整治,整村连片改善人居环境。(完)
青海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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