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台办要务

省台办关于2023年湖北省涉台经济专项资金分配方案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2-22 16:40:24

  根据《湖北省涉台经济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鄂财行发〔2022〕3号)规定,按照相关工作流程,拟对我省14个市州及相关高校、省直单位给予奖励扶持,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22日—28日,共7天。若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台办反映。

  通讯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16号湖北省台办经济处

  邮政编码:430071

  电 话:027-87235934

  传 真:027-87235934

  电子邮件:hbstbjjc@sina.com

  附件:2023年涉台经济专项资金分配方案

  湖北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2023年2月22日

  2023年涉台经济专项资金分配方案

  一、各市州3270万元

  1.武汉市813万元

  2.黄石市603万元

  3.十堰市110万元

  4.襄阳市110万元

  5.宜昌市477万元

  6.荆州市100万元

  7.荆门市75万元

  8.鄂州市55万元

  9.孝感市370万元

  10.黄冈市161万元

  11.咸宁市181万元

  12.恩施州20万元

  13.仙桃市175万元

  14.神农架林区20万元

  二、省本级400万元

  总计:3670万元

主办单位:湖北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华夏经纬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