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网站公布《济南市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规章制定计划(征求意见稿)》,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4日。
2022年9月,市司法局印发《关于报送2023 年度市政府规章立法建议项目的通知》,向市政府各部门征集 2023年政府规章立法项目建议。同时,通过市司法局网站向社会发布公开征集2023年度市政府规章立法项目建议的公告。市司法局会同相关部门对征集到的政府规章立法建议项目进行了认真研究论证,采纳项目建议共11件。在此基础上,市司法局起草了《济南市人民政府 2023 年政府规章制定计划(征求意见稿)》。
《济南市人民政府 2023 年政府规章制定计划(征求意见稿)》拟确定确保类项目7件,调研类项目4件。确保类项目具有立法必要性和紧迫性、立法条件相对比较成熟,坚持急用先立,分清轻重缓急,年内完成立法程序并公布出台,包括制定出台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办法、社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规定、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办法、促进矛盾纠纷多元调解办法、城市容貌标准规范,修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和废止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调研类项目的立法条件尚不完全具备,需要进一步调研论证,一旦立法条件成熟,可及时启动立法工作进程,包括制定查处非法客运办法,修改土地征收管理办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暂行规定和废止关于公布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规定的通告。同时明确,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情况,适时作出政府规章立、改、废安排。
(来源: 舜网)
稿件由济南市委台港澳办提供
华夏经纬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