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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实行信用监管 推动食品企业高质量发展

我市实行信用监管 推动食品企业高质量发展

2023-02-27 06:38:42

  2月26日,记者从市食药安办了解到,近年来我市在食品生产企业信用监管上下功夫,创新风险分级管理模式,通过差异化监管、联合奖惩、信用修复等方式,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走出了一条科学分类、精细管理、高效治理的食品生产企业信用监管新路径。

  建立“信用+风险”4级分类管理制度,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组织修订《襄阳市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信用分级监管办法》,依据企业的综合情况,将企业风险等级由低到高划分为A、B、C、D四级。根据风险分级和信用分类结果确定监管频次、开展责任约谈和风险预警等内容,尤其是把企业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随机监督考核、履职效能、表彰奖励、从业禁止等纳入风险因素管理当中,让信用和风险管理更加精细。

  根据信用分级,实行差异化监管。对A级企业实施“双随机+2年1次监管”,对B级企业实施“食品安全管理人员50%随机监督考评+1次监管”,对C级企业实施“食品安全管理人员80%随机监督考评+两次检查+1次抽检”,对D级企业实施“食品安全管理人员100%监督考评+至少三次检查+两次抽检+飞行检查+约谈”。风险越高,检查越频繁,督促企业规范生产和经营。2022年,全市已通过“企业信用风险管理+双随机”监管发起抽查计划145次,随机监督考评B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137人、C级企业83人、D级企业4人,考核合格率达到87.3%,并全部予以公示。

  联合奖惩,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打通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数据接口,实现信用风险分类信息共享。同时建设襄阳市联合奖惩系统,截至2022年10月底,系统已累计实现查询比对“红、黑名单”77696次,命中40879次。截至目前,我市已有2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4个自然人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信用修复,助企业“复活”。建立科学合理、运行高效的信用修复机制,为失信市场主体打开救济渠道,设立“缓冲带”,鼓励失信主体主动整改纠错,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对于及时整改,积极消除问题的企业,我市给予信用修正机会,2022年为372家食品生产经营者开展了不良信用主动修复工作。 (稿件由襄阳市台办提供)